“以房养老”骗局案一老人追回房产 后续官司仍缠身(2)
2019-05-18 13:47正义网浏览:次
法院认为,若刘某是涉案房屋的实际买受人,则她与龙某、何某等人就涉案房屋的买卖存在恶意串通;若刘某仅出名,由龙某、何某等人借名买受涉案房屋,则龙某与何某等人就涉案房屋的买卖存在恶意串通。“总之,龙某以规避实现抵押权法定程序的方式取得出卖涉案房屋的委托代理权,且滥用代理权与买受人恶意串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损害了高女士的利益。”审判长赵佳说。
为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龙某代理高女士就涉案房屋与刘某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刘某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协助高女士将房屋变更登记至高女士名下。
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房屋 老人后续官司仍缠身
虽然判决已经生效,房屋变更登记的过程却并不顺利。2019年1月,高女士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1月28日,法官向北京朝阳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送达过户材料,但因刘某在2016年11月为涉案房屋办理了抵押登记,涉案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过户并未成功。
法院认为,刘某虽为涉案房屋设立了抵押权,但基于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财产返还并非财产转让,无须取得抵押权人李某的同意。且在案件审理中,法院认定,李某和龙某等四人存在密集的大笔资金往来交易,相对于高女士来说,他们五人之间是利益共同体。2019年2月25日,法官前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释明情况,为高女士办理了带抵押过户。这时,距离高女士失去房产权,已过去三年。
然而,因为“以房养老”骗局陷入混乱的生活并未结束。据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称,如今,当初借钱给高女士的人又将她起诉到法院,追诉出借的资金。高女士又要投入新的官司中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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