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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潜入寺庙"探宝" 5人盗掘古文化遗址获刑(2)

2019-05-16 13:07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

  2018年4月18日,博兴县检察院以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对姚某亮、姚某民、陶某建、赵某、倪某祥等人提起公诉。 
  “该团伙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且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在检察官的指控下,姚某亮等人的银行交易记录、被告人供词及在被告人宿舍中搜查到的文物残片,都充分证实了犯罪事实。2018年8月18日,博兴县法院对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二年不等。 
  “我还想着,把地下的石头挖出来就能换钱,这可真是叫猪油蒙了心。”庭审中,盗掘文物的姚某亮、姚某民均认罪服法,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 
  “我买文物是真心喜欢,也希望升值后能挣钱,可没想到摊上违法的大事了。”在法律判决后,购买文物的刘某、倪某祥等数名买家,也是十分后悔,并主动上缴了购来的文物。 
  案发后,一名买家主动投案自首,向公安机关交出了9件文物。 
  在此案判决前后,所流失文物已被全部追回。博兴县检察院结合办案出现的问题,两度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文物监管部门加强管护力度,确保历史文物安然无恙。(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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