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赤城:监督立案一起煽动村民哄抢村集体流转土地案
2019-05-15 18:20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次
正义网讯(通讯员迟轩)4月29日,随着检察机关一份《通知立案书》送达公安机关,一起煽动村民哄抢村集体95亩流转土地的恶性案件浮出水面。当日,河北省赤城县公安局决定立案侦查。
2017年4月,赤城县白草镇白草村组织实施占补平衡土地整理项目施工,至同年10月项目完工,共整理土地40.2419公顷,新增耕地34.9062公顷。不久,白草村决定对整理出来的土地进行统一承包流转,并于2018年4月14日和李某签订了土地流转承包协议。次日早上,该村村民郑某、耿某得知这一消息后,便组织20多名村民在准备流转的土地上钉木桩、放石块进行圈占。当天,白草村村干部劝阻无效后,只好到白草镇政府反映,镇长马上带领武装部长和村干部赶到现场进行劝阻,遭到了被煽动村民的围攻。
2018年4月19日,该村村民郑某某从北京返回,随即伙同郑某、耿某向每户收取10元费用后,将95亩集体所有准备流转的土地,按每人0.3亩的标准进行了分配。案发后,镇政府、村委会很快将案件线索反映到公安机关,赤城县公安局进行相关调查后,一直未立案侦查。
今年3月29日,白草镇干部到赤城县检察院反映了此案的相关情况,同时还反映,其他涉及土地占补平衡施工项目村的村民,看到白草村可以“白占”集体土地后,私下里也打算在春耕前圈占集体土地,鉴于村民哄抢村集体流转土地的苗头逐渐显现,所以请求检察机关立即调查核实情况,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4月1日,赤城县检察院主管副检察长带领侦监部门检察人员到白草村调取相关证人证言和书证,认为涉案村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聚众哄抢集体土地,参与人数多,涉及土地面积大,造成的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其行为已涉嫌聚众哄抢罪,应启动立案监督程序,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
4月23日,赤城县公安局以无法对被抢占土地损失进行鉴定为由,向县检察院书面说明了不立案理由。检察机关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成立,遂于4月29日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立案书》要求立案侦查。当日,公安机关决定对此案展开立案侦查。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2017年4月,赤城县白草镇白草村组织实施占补平衡土地整理项目施工,至同年10月项目完工,共整理土地40.2419公顷,新增耕地34.9062公顷。不久,白草村决定对整理出来的土地进行统一承包流转,并于2018年4月14日和李某签订了土地流转承包协议。次日早上,该村村民郑某、耿某得知这一消息后,便组织20多名村民在准备流转的土地上钉木桩、放石块进行圈占。当天,白草村村干部劝阻无效后,只好到白草镇政府反映,镇长马上带领武装部长和村干部赶到现场进行劝阻,遭到了被煽动村民的围攻。
2018年4月19日,该村村民郑某某从北京返回,随即伙同郑某、耿某向每户收取10元费用后,将95亩集体所有准备流转的土地,按每人0.3亩的标准进行了分配。案发后,镇政府、村委会很快将案件线索反映到公安机关,赤城县公安局进行相关调查后,一直未立案侦查。
今年3月29日,白草镇干部到赤城县检察院反映了此案的相关情况,同时还反映,其他涉及土地占补平衡施工项目村的村民,看到白草村可以“白占”集体土地后,私下里也打算在春耕前圈占集体土地,鉴于村民哄抢村集体流转土地的苗头逐渐显现,所以请求检察机关立即调查核实情况,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4月1日,赤城县检察院主管副检察长带领侦监部门检察人员到白草村调取相关证人证言和书证,认为涉案村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聚众哄抢集体土地,参与人数多,涉及土地面积大,造成的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其行为已涉嫌聚众哄抢罪,应启动立案监督程序,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
4月23日,赤城县公安局以无法对被抢占土地损失进行鉴定为由,向县检察院书面说明了不立案理由。检察机关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成立,遂于4月29日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立案书》要求立案侦查。当日,公安机关决定对此案展开立案侦查。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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