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查处涉黑涉恶腐败 和“保护伞”238人(2)
2019-05-14 14:53南方日报浏览:次
破除重点地区落不实的问题。在全市部署开展市、区纪委监委领导挂点整治专项行动。11个区纪委监委根据2018年工作情况和斗争形势,对辖区内1-2条重点街(镇)开展集中整治。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每季度分析研判各地区各部门“打伞”情况,重点督促相对滞后和任务较重的地区,对工作长期没有起色的地区,落实市纪委监委领导挂点督办,传导压力、提高质效。
在案件查办上更同步。落实落细纪检监察和公安机关协同办案机制,由市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对11个区纪委监委开展协同办案专项检查,确保信息共享、技术共享、证据共享。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指挥公安机关涉黑案件收网工作,对重大复杂案件探索开展案件信息提前对接、抓捕收网同步介入等举措。截至目前,公安机关收网的全部涉黑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均能在较短时间内实现跟进调查。在成果共享上更充分。立足促进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开展,推动以“打伞”促扫黑创新举措在全市落地生根。对纪委监委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由纪检监察和公安机关组成联合调查组,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共同开展立案调查,同步收集证据、同步实施收网、同步开展审讯。先后会同公安机关联手打掉白云区梁某枝、刘某棋、陈某乾,增城区朱某添和从化区赖某飞5宗涉黑案件及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通过“打伞”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
■焦点问答
基层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如何治理
笔者:广州的农村和城中村成为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的重灾区,有什么原因?围绕城中村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治理,市纪委监委下一步有何举措?
刘凡:城中村问题由来已久,是城市社会治理顽疾。从广州查处案件情况来看,城中村黑恶势力犯罪活动区域大多集中在本村范围,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司等形式进行犯罪活动,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主要集中在农村基层,有些村居干部本身就是黑恶团伙的核心成员或骨干力量。这些黑恶团伙之所以能坐大成势,与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化和弱化有很大关系。目前,市委、市政府把城中村整治作为中心工作稳步推进,取得显著成效。市纪委监委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专项斗争与加强基层治理、化解基层矛盾、深化城乡改革、维护农村基层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民生问题、环境保护、违法建设等推进惩治涉黑涉恶工作,对专项工作中发现各种问题互相交织的涉黑涉恶问题,工作不到位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相互渗透的问题,精准打击、严肃问责。如针对涉黑涉恶团伙参与违法建设获取暴利问题,结合全市拆违工作部署,强制拆除白云区太和镇园夏村等黑恶势力违章建筑,从根源上铲除黑恶势力资金来源的同时,有力推进市委拆违工作。针对查办原萝岗区刘村案中街道、村委领导班子塌方式腐败问题,及时向组织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发出监察建议,推动堵塞基层党建漏洞,重构当地政治生态。
笔者:从广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中可见,涉黑涉恶腐败现象较常见于基层干部当中,请问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在践行群众路线、发现基层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的线索方面,有哪些具体部署和成效?
刘凡: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针对广州涉黑涉恶问题主要在基层、重点在农村的实际情况,我们将惩治涉黑涉恶问题与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计划相结合,开展基层问题线索大起底,着力提高发现和处置问题综合效能。一是积极发动群众信访举报。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主渠道作用,在信访信息系统设置“涉黑涉恶腐败”标识,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报道,广泛发动群众提供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共收集问题线索183条。二是从日常监督排查线索。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充分利用巡察“利剑”、派驻“探头”、办案“挖伞”、监督检查等方式,整合纪检监察与主管部门双重监督力量,实行日常监督、综合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主动出击深挖问题线索134条。三是加强问题线索移送处置。会同市委政法委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进一步畅通线索对接处置渠道,共接收公检法移送问题线索234条。通过一系列工作举措多方面、全方位起底问题线索,对涉黑涉恶案件问题线索进行“大扫除”,为我们精准打击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打下良好基础。(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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