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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款文案病例可网购 公众热心被网络众筹乱象泼冷水(2)

2019-05-09 15:47工人日报浏览:

  不过,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个人求助进行的网络募捐,在形式上属于民事赠与关系,没有通过慈善组织进行,不属于慈善法规定的慈善募捐,不在民政部门法定监管职责范围之内。
  早在2016年8月,民政部就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其中对个人求助明确了相关的权利义务。该办法规定,个人为了解决自己或者家庭的困难,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发布求助信息时,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在显著位置向公众进行风险防范提示,告知其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信息,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
  虽然个人求助进行的募捐不属于慈善募捐,但都是老百姓奉献爱心,客观上影响到慈善领域的秩序规范。为了帮助个人大病求助平台健康发展,民政部积极引导有关平台联合开展自律。2018年10月,爱心筹、轻松筹、水滴筹3家平台联合签署发布《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倡议书及自律公约》,明确健全事前审查、提款公示、在线举报等功能,建立求助人失信“黑名单”,强化信用约束,提升公开透明等。
  “平台加强自律是一方面,政府部门还应加强监管,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获得帮助,让提供帮助的人不被欺骗。”杨文战说。
  在杨文战看来,网络互助众筹还是新事物,任何新事物出现都会产生监管滞后的现象,以现阶段网络互助众筹平台的问题来看,对剩余款项如何处理也应该有相应的规则;对于骗捐、诈捐等情况要有相应的认定标准和处理规则,如果可以的话还可以将这些情况纳入个人信用系统。(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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