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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怒症"男子两次街头伤人 最终将自己送上审判席

2019-05-07 14:22正义网浏览:
  正义网武汉5月7日电(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张冰峰)如今,随着城市车辆增加,道路拥挤、堵车现象常常发生,由此产生了不少“路怒族”。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一男子王某就因习惯性“路怒”,将自己送上了审判席。 
  2018年6月的一天晚上,王某驾车经过江夏区某路口时,因认为同向行驶的轿车与其抢道,遂急速超车将轿车逼停。双方停车后,王某与轿车驾驶员倪某及同行人员韩某发生口角,后王某从车上拿出羊角锤砸伤倪某头部。韩某见状,忙持手机拍摄留证,王某又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威胁其交出手机,并将手机砸损后驾车离开现场。经鉴定,倪某颅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韩某被砸的手机价值人民币1319元。 
  同年7月的某天下午,王某驾车经过107国道江夏段一小学门口时,与同向行驶的一辆货车因超车抢道发生矛盾,两车互不相让。后王某驾车将货车逼停,持随身携带的水果刀下车至大货车跟前,将货车驾驶员冉某左侧手臂刺伤,随后离开现场。经鉴定,冉某左肩部皮肤及软组织裂创,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案发后,公安机关根据报警线索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同年8月26日,王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 
  该院经审查认为,王某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经依法公诉,王某最终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对被害人经济损失进行赔偿。(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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