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将出台首份权责清单:包括不下30项措施(2)
2019-05-04 14:08人民日报海外版浏览:次
上述方案提出,到2022年,基本建成与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不过翁杰明同时强调,“具体的授权工作还是秉承严谨务实的原则,也就是不‘一刀切’,不简单地设时间表。成熟一家,授权一家。如果行使得好,根据实际情况加大授权,如果履行的不好,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把它收回来。总的来讲,一切服从于工作效果。”
实际上,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已在对企业授权放权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
翁杰明介绍,一是推进职能转变,精简监管事项。目前明确精简的事项达到43项,同时制定了权力责任清单,明确的权力和责任有36项;二是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2014年以来,先后有21家中央企业和122家地方企业改组组建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这两类公司主要围绕资本投资和资本运营,意味着在管理方式、工作方式、行权方式等都需要作出相应的改革;三是强化监督监管,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建立了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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