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2)
剑指黑恶势力 打伞破网手不软
——广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
扫黑除恶,一场为期三年的攻坚战。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按照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提高站位、抢抓战机,迅速部署、全面发动,聚焦重点对象、关键领域,全面履行好司法行政系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司法部通报结果,2018年,在全国31个测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广西司法行政机关多项民意指标位居前列。
科学布局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4月1日下午,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林金文主持召开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专题学习会。
林金文强调,要继续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积极做好配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不折不扣完成任务,确保工作圆满完成。
2018年以来,自治区司法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把专项斗争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认真部署推动。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突出位置,司法厅党委书记林金文、厅长雷震组织推动落实,靠前指挥。厅党委先后召开七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精神,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和推进落实全系统扫黑除恶工作。
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司法行政机关,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和各监狱、戒毒所,按照厅党委部署,实现上下步调一致,迅速行动、全面部署、深入推进,迅速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着力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纵深。
——健全完善滚动摸排机制。在全面掌握底数清的基础上,持续对新增的“三类”人员开展排查,通过深入开展攻心谈话教育,持续深挖犯罪线索。
——建立健全线索研判流转机制。各有关单位落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负责犯罪线索摸排筛查和分析比对,按照涉黑涉恶性质、是否涉及公职人员等分类建档,及时发现有效线索。
——完善线索流转移送管理制度,严格保密工作要求,及时向各级扫黑办、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移交犯罪线索。
——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自治区司法厅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衔接的意见》,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互通制度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强化监狱与公安机关有关部门的常态联系机制,定期互通情况,交换信息,自治区戒毒管理局与南宁市公安局签订《关于加强禁毒戒毒和维稳联防联动协作框架协议》,建立执法协作机制,配合做好案件的调查取证以及提审讯问等工作。
综合施策 在掌握主动权上实现新突破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各部门、各领域牢固树立“主战场”意识,发挥“主力军”作用,紧密围绕扫黑除恶长效工作目标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立足重新组建后的“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对标对表、精准发力,形成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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