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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类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保姆行业属非典型劳动关系(2)

2019-05-01 13:54法制日报浏览:
  现实中劳动合同法保护范围受限一些纠纷依靠民事诉讼解决记者盘点
  这几类工作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距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已经过去了11年。
  这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解除了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的很多后顾之忧。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条款的规范下,大部分行业劳资双方的权益都得到了法律保障。
  有关专家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是劳动关系,而劳动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它从事有偿劳动,相互间构成权利与义务关系,“现实生活中,由于受保护范围的限制,仍有一部分劳动者游离于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之外,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明明也是工作,却没有形成劳动关系,受了伤害也不受劳动法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也只能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
  记者采访得知,目前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的行业中,以保姆、保险推销员、学生兼职、退休返聘和协议承包人等尤为典型。
  保姆行业
  属于非典型劳动关系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约有1500万名保姆,占整个农民工的十分之一以上。
  记者通过采访发现,关于保姆行业签订劳动合同的状况一直都不理想。保姆在工作中面临的困境,主要有休假权得不到落实、难以获得社会保险以及发生纠纷后维权难等问题。
  吴芳(化名)如今在北京从事保姆工作,保险没有着落,而她以前在工厂上班时,工厂会按规定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现在心里一直空荡荡的,总感觉没有保障”。
  一家保姆中介公司负责人说:“买医疗、养老等保险,每月至少得几百元,而公司每介绍成功一名保姆,中介费仅仅一百多元,根本没有钱为保姆买保险。”
  据业内人士介绍,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一些大型家政服务公司,曾经尝试过员工化管理,即公司与保姆签订劳动合同,让保姆成为公司员工,由公司购买社保。“由于员工制的保姆出价比较高,很多雇主因嫌贵而不愿意请,而家政中介行业利润微薄,最后很多尝试员工化管理的公司都放弃了。”这名业内人士对记者说。
  有法学专家告诉记者,保姆行业属于一种非典型劳动关系,从雇主来说,基本上都是个人。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与个人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在法律层面上,雇主无法成为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这并不是说保姆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雇主和保姆双方直接商谈的,那么保姆的权益可以按照民法来操作。当事人可以以侵权、合同违约等案由,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保险推销行业
  属于委托代理关系
  保险推销行业的人事制度是“代理制”,而非雇员制。营销员一头联系着保险公司,一头联系着被保险人。
  2015年6月,徐智慧通过成都一家保险公司的考核,从事保险销售工作。其间,徐智慧取得了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资格证书。
  依据保险公司与她签订的《保险代理合同书》,她可以在成都区域内销售该保险公司的产品,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向其支付代理费。
  去年10月,徐智慧因与新来的部门主任发生矛盾,被保险公司以违反相关制度规定为由,解除与她的保险代理关系。一气之下,徐智慧将保险公司起诉到了法院。
  徐智慧认为,她每天到公司签到,接受公司的管理和监督。虽然名义上与保险公司系代理关系,但实质上是劳动关系。因此,她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两倍的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以及缴纳社会保险。
  最终,法院没有支持徐智慧的诉求。
  承办法官告诉记者,保险法第117条第一款规定,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属于民事代理关系。从合同履行情况看,虽然保险公司要求徐智慧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接受公司管理和监督,并参加有关培训,但这种管理和培训是保险公司拓展业务和提高保险代理人工作能力的需要,不能等同于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管理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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