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卖假壮阳药被判刑 半年累计销售16000余粒
2019-04-27 12:35正义网浏览:次
正义网绍兴4月26日电(通讯员王晗烨)诱人的利润空间,轻松的销售模式,让陈某、周某、许某将目光瞄准了壮阳类保健品市场,在明知“第五元素”“战狼”等壮阳类保健品来源不合法的情况下仍肆无忌惮地销售,累计销售16000余粒,涉案金额逾10万元。
4月25日,经浙江省嵊州市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一审判决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陈某、周某、许某十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同时支持检察机关全部民事公益诉讼请求,责令三人在相应范围内连带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共计349110元,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发布警示、赔礼道歉。
2017年中旬,陈某与周某通过性保健品宣传小广告相识,二人见面后达成共识,周某负责购进壮阳类性保健品“第五元素”,陈某提供场地存放并代为发货,陈某零售时可以成本价从存货中拿货。陈某通过微信朋友圈、贴吧等网络途径宣传“第五元素”,吸引到多个的下线代理商加盟,随之盈利额也一路飙升。资金充裕后,陈某开始购进壮阳药“战狼”,大肆向社会销售,范围遍布全国多个省市。短短半年时间,陈某累计销售12000余粒,销售额逾10万元;周某累计销售3600余粒,销售额逾2.5万元;陈某下线之一许某累计销售600余粒,销售额逾1.8万元。
经鉴定,涉案的“第五元素”“战狼”等性保健品中含有西地那非、他达拉非,均是保健食品中禁止添加的成分。陈某、周某、许某的行为不仅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还给不特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4月25日,经浙江省嵊州市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一审判决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陈某、周某、许某十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同时支持检察机关全部民事公益诉讼请求,责令三人在相应范围内连带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共计349110元,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发布警示、赔礼道歉。
2017年中旬,陈某与周某通过性保健品宣传小广告相识,二人见面后达成共识,周某负责购进壮阳类性保健品“第五元素”,陈某提供场地存放并代为发货,陈某零售时可以成本价从存货中拿货。陈某通过微信朋友圈、贴吧等网络途径宣传“第五元素”,吸引到多个的下线代理商加盟,随之盈利额也一路飙升。资金充裕后,陈某开始购进壮阳药“战狼”,大肆向社会销售,范围遍布全国多个省市。短短半年时间,陈某累计销售12000余粒,销售额逾10万元;周某累计销售3600余粒,销售额逾2.5万元;陈某下线之一许某累计销售600余粒,销售额逾1.8万元。
经鉴定,涉案的“第五元素”“战狼”等性保健品中含有西地那非、他达拉非,均是保健食品中禁止添加的成分。陈某、周某、许某的行为不仅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还给不特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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