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整治自媒体洗稿、图片侵权等网络版权领域乱象(2)
2019-04-27 11:31新京报浏览:次
对此,报告建议加快推进《著作权法》修订进程,完善版权制度体系,鼓励创新激发原创动力,创新版权治理模式,推动版权信息共享,促进交易平台透明化。
【产业】
去年网络版权用户付费占半壁江山
国家版权局网络版权产业研究基地昨天发布《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发展报告(2018)》。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规模达742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6%。
从产业构成方面看,网络新闻媒体、网络游戏和网络视频已成为中国网络版权产业的三大支柱,占总规模的比重达85%。电竞直播快速增长,市场规模突破140亿元,同比增长62%。
用户付费和广告收入双引擎驱动的盈利模式进一步稳固。中国网络版权产业的用户付费规模持续保持高速增长,总规模从2016年的2229亿元增长至2018年的3686亿元,占网络版权产业整体市场规模的比重也从2016年的44%增长到2018年的近50%。
报告分析指出,中国网络版权产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内容视频化的牵引作用功不可没。短视频使用时长占移动互联网总时长比率,已从2016年的1.2%增长到2018年的11.4%,是流量增长最快的新业态,吸引了广告厂商的青睐,市场规模快速增长至195亿元。同时,产业新业态与成熟业态不断融合成为发展趋势,如电竞直播、音乐短视频、VR/AR游戏等领域有着巨大的潜力。
【声音】
版权领域可引入惩罚性赔偿措施
昨天,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在2019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上表示,针对社会反映普遍的版权侵权问题,要适当提高侵权法定赔偿上限,引入惩罚性赔偿措施,并从法律制度上解决版权保护中存在的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等问题。
于慈珂说,新时代要实施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工作的重点是网络版权保护,严格保护网络版权的基本原则是依法保护。具体来讲,要在力度、范围、程度、效果四个方面发力。
在程度上,版权保护必须立足基本国情,“既不能弱化保护,也不能过强保护,不是越强越好。”
“弱化保护、过强保护都会妨害文化和经济发展,正确的政策发展是适当保护。”于慈珂说,实施版权适当保护需要综合推进、全面落实,在立法、执法等方面体现出来。
另外,在范围上要全面保护版权,对所有版权主体、客体和版权活动都要依法实施保护,不能厚此薄彼、顾此失彼,既要保护版权的创作也要保护版权的使用和传播,既要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也要保护网络平台依法运用、合理发展。
于慈珂还提出,要继续推进网络游戏、视频、文学、音乐、动漫等网络版权业态持续快速增长,深入培养用户付费习惯,推动完善网络付费模式。
于慈珂说,网络版权的产业形态还要不断创新发展。科技发展是推动版权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配合5G通讯、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变革和产业发展,应创新升级网络版权产业形态和商业模式。对此,版权主管部门将持续关注支持,探索开展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试点工作。(采写/新京报记者 倪伟)(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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