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集中宣判39件涉黑涉恶案件 227人被判刑
2019-04-26 09:19新华社浏览:次
新华社沈阳4月25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沈阳、大连等9个地方法院25日公开宣判39件涉黑涉恶案件,共涉及的22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至缓刑不等的刑罚。
记者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集中宣判的39件案件分布沈阳、大连、鞍山、辽阳、锦州、葫芦岛、盘锦、朝阳、铁岭9个地区。其中,3件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36件为恶势力犯罪案件。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表示,对涉黑涉恶案件采取集中宣判方式,有利于打出声势,形成威慑,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展开。(责任编辑:刘晓方)
记者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集中宣判的39件案件分布沈阳、大连、鞍山、辽阳、锦州、葫芦岛、盘锦、朝阳、铁岭9个地区。其中,3件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36件为恶势力犯罪案件。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表示,对涉黑涉恶案件采取集中宣判方式,有利于打出声势,形成威慑,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展开。(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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