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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毒狗肉8万余斤 16人获刑还被公益索赔560余万(2)

2019-04-24 09:10正义网浏览:
  正义网镇江4月23日电(见习记者宿广田 通讯员单健)“根据物证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文书,可以证实抽样送检的狗检材中,检出琥珀胆碱和氰化物。而公安部《剧毒物品品名表》明确将该两种物质列入剧毒物品,本案的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检察院民事行政和控告申诉检察部副主任张萌介绍,在公告履行了督促适格主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诉前程序后,没有其他适格主体对被告人提起该诉讼。丹阳市检察院作为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根据《侵权责任法》《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向生产、销售毒狗肉及其制品、危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的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获得了法院支持。

生产销售毒狗肉8万余斤 16人获刑还被公益索赔560余万

庭审现场

  近日,由丹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被告人刘某等16人特大团伙毒狗案,在丹阳市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16名被告人六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五十五万至几千元不等罚金,被告人钱某等5人另被判支付赔偿金5674168元,并在全国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瞬间消失的“汪星人”
  2017年10月的一天中午,家住丹阳市云阳街道的王先生刚刚回到家,就发现自家的黑狗不见了,平日里他的狗很乖巧,不可能跟陌生人跑走,王先生找了一圈后没找着,估计着可能被人偷走了。
  自2017年5月至同年10月的半年时间内,这样的事情重复在南京溧水,镇江丹阳、丹徒、句容以及常州金坛等地上演,数百条狗丢失,而作案的犯罪嫌疑人一直逍遥法外。2017 年10 月23 日,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钱某、戴某等人相继归案。2018年1月30日,该案移送丹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犯罪嫌疑人陈某供述,他和同伙偷狗用的是两种方法,一种是用弓弩和毒镖射杀,即将毒针装在弓弩上,然后用弓弩射杀狗,毒镖打到狗身上,毒液就会流入狗的体内,不到半分钟狗就死了;另外一种方法是把毒狗药塞在鸡肉或者鸭肉里引诱狗食用,狗吃下去后一分钟左右就死了,之后他们再将狗偷走。其作案时间基本在早上四点至八点左右,这样偷狗的成功率高。
  “一条龙”的狗肉产业链
  犯罪嫌疑人钱某和孙某娟是夫妻,2016年末,两人决定做狗肉生意,并选择了镇江市润州区的老家附近和位于句容市的拆迁屋作为收购点。他们通过上门推销或者熟人介绍,和在安徽滁州做狗肉生意的徐某喜、戴某夫妻及在徐州做卤肉生意的房某兰建立了长期买卖关系。而钱某夫妻的上线狗肉来源即是流窜于南京、镇江、常州等地的毒狗人,如此,其这样建立起了一条“偷—收—卖”的产业链。在这条产业链中,刘某等11人负责盗窃家犬并销售给钱某、孙某娟夫妇,因为供货量大,钱某、孙某娟夫妇还专门买了一个冷库存狗。
  他们将批量收购的毒狗经开膛、洗肠等简单加工处理后,将毒狗肉、狗肚等转售给安徽滁州的徐某喜、戴某夫妇和徐州的房某兰,共计达8万余斤,销售金额共计40余万元。徐某喜、戴某夫妇和房某兰收购后,将绝大部分狗肉直接拉到淮北青龙镇等市场卖掉,卖不掉的拉回家剥皮并把死狗身上毒针眼附近的肉挖掉,再进行腌制后卖到饭店。房某兰也是先把死狗身上毒针眼附近的肉挖掉,再加工卤制成熟食在菜市场熟食店销售。前后一年时间内,3个人销售金额达到5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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