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谷万涛团伙涉黑案17人被判刑 主犯获刑24年
2019-04-21 10:49新华社浏览:次
新华社沈阳4月20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2018年重点查办的五大涉黑涉恶犯罪组织之一的谷万涛团伙涉黑案,19日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主犯谷万涛犯9宗罪,判处有期徒刑24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罚金10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9年以来,谷万涛等纠集人员,以给组织成员工资、奖金、发放自制凶器等手段统一管理,强化控制,逐步形成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多年来,在沈阳市辽中区范围内,谷万涛团伙实施故意伤害犯罪5起,致1人重伤、4人轻伤;实施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犯罪15起,致3人轻伤、6人轻微伤;实施敲诈勒索犯罪3起,勒索他人财物700余万元;实施强迫交易犯罪,非法获利167万元。还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垄断辽中区的生猪交易行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018年12月24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谷万涛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4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罚金100万元。其余16名团伙成员也构成强迫交易等多项罪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2年至4年不等的刑罚。
一审宣判后,包括谷万涛在内的17名涉黑被告不服均提起上诉。沈阳中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刘晓方)
经审理查明,2009年以来,谷万涛等纠集人员,以给组织成员工资、奖金、发放自制凶器等手段统一管理,强化控制,逐步形成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多年来,在沈阳市辽中区范围内,谷万涛团伙实施故意伤害犯罪5起,致1人重伤、4人轻伤;实施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犯罪15起,致3人轻伤、6人轻微伤;实施敲诈勒索犯罪3起,勒索他人财物700余万元;实施强迫交易犯罪,非法获利167万元。还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垄断辽中区的生猪交易行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018年12月24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谷万涛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4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罚金100万元。其余16名团伙成员也构成强迫交易等多项罪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2年至4年不等的刑罚。
一审宣判后,包括谷万涛在内的17名涉黑被告不服均提起上诉。沈阳中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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