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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西藏拉萨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当庭宣判

2019-04-20 17:52拉萨检察浏览:

拉萨检察: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当庭宣判!

       4月16日,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董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案在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这是拉萨市人民检察院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

首例!西藏拉萨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当庭宣判

       该案于2019年1月23日向拉萨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后,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因被告人董某自动投案,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两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听取援助律师对该案量刑建议的意见,被告人董某在援助律师在场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同意适用普通程序,该案于2019年2月23日,向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首例!西藏拉萨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当庭宣判

 

       4月16日,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上合议庭充分采纳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被告人董某也表示同意《认罪认罚具结书》,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董某犯贪污、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被告人董某当庭表示不上诉。(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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