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干部接连落马 中央“打伞破网”持续发力
2019-04-19 11:1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浏览:次
4月以来,天津、河北、黑龙江、安徽、江西、贵州、云南等地密集发布了10余名公安系统领导干部被查处消息,其中过半涉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
2日,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河北辛集市委原常委、市公安局原局长杨惠欣被“双开”,通报指其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2日,贵州省独山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刘盛高被查,通报称其涉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13日,天津市集中通报了17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近半数为公安系统领导干部……
全国多地公安系统干部均因涉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被查处的背后,是中央高位推动、全面布局的“扫黑除恶”这盘大棋。
中央持续部署 2019“扫黑除恶”发起新攻势
去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拉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序幕,擘画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路线图”。有媒体分析,从《通知》中可以发现,已经开展10多年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变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打”到“扫”一字之变,其深度、广度和力度前所未有。
去年9月,中央扫黑除恶第一轮督导全面启动,并取得重大成效。数据诠释力度:截至2018年12月底,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轮督导的10个省市打掉涉黑犯罪组织100个,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1129个,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49.43亿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896件3021人,推动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今年,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续推进,力度不减。
近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轮督导工作全面启动。4月1日至10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已完成对1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进驻工作。
据了解,11个中央督导组组长由正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副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此轮督导将充分发挥中央督导“利剑”威力,紧督依法严打、紧督“打伞破网”、紧督“打财断血”、紧督责任担当,推动扫黑除恶再掀新一轮强大攻势。
据悉,中央扫黑除恶第三轮督导工作也将从6月开始,5月份还将对第一轮督导的省(区、市)进行回头看。2019年上半年,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工作将基本实现全覆盖。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年份,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将迎来“船到中流浪更急”的关键时期,“打伞”将成为今年的主攻方向。
"打伞"与“反腐拍蝇”统筹推进 各地纪委监委加大惩治力度
“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掷地有声。
去年2月,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表述格外醒目。
今年1月,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作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部署,要求严查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严查“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为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随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标中央和中央纪委要求积极部署,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一律深挖,对“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优先处置,以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
贵州省出台《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配合工作暂行办法》,建立双向线索移送、联合会商、协同办案等机制,提出既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又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湖南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对各市州55起涉黑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进行联点包案,挂牌督办39件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重点案件,坚持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总结,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惩腐打“伞”零立案的市县纪委监委进行重点调研,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实行优先审批、优先办理;
云南省纪委监委组建督导组深入到各州市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受理举报、个别谈话、查阅台账、核查线索、调研座谈、下沉督导等方式,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和组织领导六个方面重点开展专项督导;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惩治力度,用好通报曝光利器,可以预见,随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对黑恶势力及背后“保护伞”的包围圈将加紧“收口”,留给这些腐败分子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责任编辑:刘晓方)
2日,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河北辛集市委原常委、市公安局原局长杨惠欣被“双开”,通报指其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2日,贵州省独山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刘盛高被查,通报称其涉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13日,天津市集中通报了17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近半数为公安系统领导干部……
全国多地公安系统干部均因涉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被查处的背后,是中央高位推动、全面布局的“扫黑除恶”这盘大棋。
中央持续部署 2019“扫黑除恶”发起新攻势
去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拉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序幕,擘画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路线图”。有媒体分析,从《通知》中可以发现,已经开展10多年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变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打”到“扫”一字之变,其深度、广度和力度前所未有。
去年9月,中央扫黑除恶第一轮督导全面启动,并取得重大成效。数据诠释力度:截至2018年12月底,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轮督导的10个省市打掉涉黑犯罪组织100个,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1129个,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49.43亿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896件3021人,推动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今年,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续推进,力度不减。
近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轮督导工作全面启动。4月1日至10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已完成对1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进驻工作。
据了解,11个中央督导组组长由正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副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此轮督导将充分发挥中央督导“利剑”威力,紧督依法严打、紧督“打伞破网”、紧督“打财断血”、紧督责任担当,推动扫黑除恶再掀新一轮强大攻势。
据悉,中央扫黑除恶第三轮督导工作也将从6月开始,5月份还将对第一轮督导的省(区、市)进行回头看。2019年上半年,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工作将基本实现全覆盖。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年份,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将迎来“船到中流浪更急”的关键时期,“打伞”将成为今年的主攻方向。
"打伞"与“反腐拍蝇”统筹推进 各地纪委监委加大惩治力度
“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掷地有声。
去年2月,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表述格外醒目。
今年1月,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作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部署,要求严查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严查“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为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随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标中央和中央纪委要求积极部署,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一律深挖,对“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优先处置,以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
贵州省出台《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配合工作暂行办法》,建立双向线索移送、联合会商、协同办案等机制,提出既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又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湖南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对各市州55起涉黑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进行联点包案,挂牌督办39件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重点案件,坚持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总结,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惩腐打“伞”零立案的市县纪委监委进行重点调研,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实行优先审批、优先办理;
云南省纪委监委组建督导组深入到各州市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受理举报、个别谈话、查阅台账、核查线索、调研座谈、下沉督导等方式,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和组织领导六个方面重点开展专项督导;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惩治力度,用好通报曝光利器,可以预见,随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对黑恶势力及背后“保护伞”的包围圈将加紧“收口”,留给这些腐败分子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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