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一医院神经科原主任张贵斌受贿案一审开庭
庭审现场
正义网襄阳4月18日电(通讯员朱媛媛 李飞)“我的行为是典型的受贿行为,是贪欲念头作怪,把不法来源资金据为己有,没有把握住道德的底线,带来很不好的影响,给社会、医院及家庭带来了伤害,愧对我的家人、朋友,培养及关心我的人……”张贵斌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
张贵斌原系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经科主任,博士学历,其从事的项目多次获得省级奖项及表彰。然而就是这样一名优秀的人才,最终没能挡住金钱的诱惑和抑制住对金钱的贪念和欲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明知收受他人贿赂是犯罪的情况下,多次受贿达295.5万元。近日,湖北省老河口市检察院对张贵斌受贿案出庭支持公诉。
襄阳市人邱某某系四家从事医疗器械销售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07年中的一天,邱某某为使其公司代理的产品进入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找到时任一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被告人张贵斌,提出若张贵斌选用自己公司代理的产品,可以给予销售额20%的“回扣”,且能在脑血管介入手术项目的发展上给张贵斌提供帮助,张贵斌当场答应。此后,被告人张贵斌利用其负责脑血管介入手术项目的职务便利,主要选择使用邱某某四家公司代理的介入耗材产品。为了感谢张贵斌,2010年至2017年,邱某某按照一医院支付自己公司货款金额,先后18次按一定比例给张贵斌结算“回扣”,合计271万元,张贵斌均据为己有。
2016年,湖北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段某某得知一医院需购买一台血管造影机供神经科使用,找到时任一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张贵斌,请其帮忙购买公司代理的飞利浦品牌机。被告人张贵斌在血管造影机的品牌选定以及招投标中,为段某某公司提供了帮助。2017年1月,段某某公司成功中标,中标价格为97万美元。2017年7月,飞利浦血管造影机系统安装运行后,段某某为感谢张贵斌的帮助,以为其科室提供培训费、科室活动费的名义,提出给张贵斌30万元,张贵斌答应。此后,段某某按照张贵斌指定的银行账户和确定的金额,多次给张贵斌转款合计24.5万元,张贵斌将收到的24.5万元据为己有。
段某某案发后,张贵斌于2018年4月主动找到一医院院长及纪委书记说明个人收受段某某回扣的事实。同年5月12日,办案人员将张贵斌带至襄阳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留置期间,张贵斌主动交待了收受邱某某公司回扣的事实。张贵斌亲属已退缴赃款286.74万元。
办案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张贵斌受贿金额共计295.5万元,数额巨大;收受段某某24.5万元后主动向单位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张贵斌在接受调查期间如实供述自己收受邱某某公司271万元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张贵斌退缴赃款,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庭审中,公诉人全面出示了张贵斌涉嫌贪污、受贿的相关证据,对本案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及量刑发表了公诉意见,提出了量刑建议,被告人张贵斌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该案将择日宣判。(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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