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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12.17”5人遇害案:一审判处死刑 李鹏飞当庭表

2019-04-17 09:50内蒙古晨报浏览:
  2019年4月16日上午,内蒙古呼和浩特天骄花园“12.17”杀人案一审宣判,李鹏飞犯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罪,一审被判死刑。李鹏飞当庭表示不上诉。
  案件回顾

内蒙古呼和浩特“12.17”5人遇害案:一审判处死刑 李鹏飞当庭表

  4月9日庭审现场图  首席记者 赵新宇 通讯员 乐炎摄影
  2018年12月17日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天骄花园一居民楼内发生一起凶杀案件,一对母女被害于电梯内,一男子被害于家中。记者赶到现场了解得知,受害者为一家三口,警方已对现场进行封锁并展开调查。
  12月17日晚间
  嫌疑人被抓获,警方已经带其指认现场。嫌疑人供述自己杀死了5人。
  2018年12月18日
  记者从呼市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五中队了解到,17日一早,呼铁佳园C区28号楼有一名六旬女子被发现死于家中,其丈夫在金川开发区被害。
  2018年12月21日
  呼市检方提前介入“12?17”杀人案件,并披露嫌疑人在天骄花园、呼铁佳园、金川一水厂内的作案细节。
  2018年12月23日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李鹏飞批准逮捕。
  2019年2月26日
  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分局侦查终结的“12.17”特大故意杀人案,经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向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0194月9日
  呼和浩特“12.17”5人遇害案庭审直击——李鹏飞:“杀人偿命,尽快执行吧”(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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