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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称认识高层领导 3年连续诈骗超125万元

2019-04-17 09:18正义网浏览:
  正义网赣州4月16日电(通讯员黄昭才)南康一男子巫某凭借好口才,谎称认识政府、公检法、企业等高层领导,以承包工程、帮犯罪嫌疑人谋取取保候审、判缓刑或为涉诉当事人谋取优势为由,3年连续诈骗8起,非法获利125万余元。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巫某提起公诉,法院以犯诈骗罪依法判处巫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三十五万元。
  被告人巫某现年39岁,2002年曾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刑满释放后,碍于有犯罪前科,一直没有找到合适工作,长期无所事事,生活日渐窘迫,考虑到自己能说会道,便又想起了自己的“老本行”。2017年,巫某以“律师”的身份,结识了正因债务纠纷被法院裁定查封房产的王某。巫某谎称跟法院工作人员很熟悉,可以帮王某在执行诉讼中谋取优势,王某信以为真,便请巫某帮忙。巫某通过变声软件冒充法院工作人员打电话给王某,声称仅需支付16.7万元给债权人即可了结诉讼,并叫王某将该费用通过巫某缴纳给法院,巫某以此骗取王某信任,并最终骗得王某16.7万元。
  尝到甜头后,巫某故技重施,以能帮助涉嫌犯罪的人谋得取保候审、判缓刑或为涉诉当事人谋取优势等为诱饵,主动联系受害人邹某、李某、潘某等人,以送礼疏通关系为名义先后诈骗5次,非法获取现金共计98万余元。
  2018年,巫某还谎称自己认识南康区城建集团高层,以能够承包到该公司的钢结构标准产房工程为诱饵,结识被害人支某。巫某通过用虚拟短信软件编造与相关领导短信的方式,骗取支某信任,两次以承包工程需向领导送礼为由骗得支某现金10万元。除此以外,巫某还谎称认识乡政府领导,以免交农村房屋加层保证金为名义,成功诈骗他人9000余元,供自己挥霍享受。
  经查,自2016年至2018年期间,巫某以各种名义先后诈骗8起,诈骗金额达125万余元。巫某将诈骗所得用于个人消费享受,受害人多次索要无果,遂报警求助。(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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