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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收钱搞“三收三不收” 自称是小偷式官员(2)

2019-04-17 10:02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

  权力是什么?在杨家伟眼里,权力是为个人及亲属谋取私利的工具,是与他人进行利益交换的筹码,是拔除穷根的“魔杖”,更是发家致富的“提款机”。
  “我目无组织、目无法纪,归根到底是为了我自己的私欲。我是一名小偷式的官员,千方百计把党和人民赋予我的权力作为谋利的工具。”落马后的杨家伟,追悔莫及。
  自作聪明——
  他自认为天衣无缝,自己后台打招呼,兄弟前台拿项目。却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亲手把自己和亲人送上被告席
  目睹一个个落马官员的前车之鉴,杨家伟也有徘徊犹豫的时候,但骨子里他却认为那些官员之所以落马,是因为他们不够聪明、手段不够高明。换成自己,只要敛财的方式方法巧妙,组织上就查不到,仍可以继续当官发财两不误。自认为“聪明绝顶”的杨家伟打起了自己后台打招呼,让兄弟前台拿项目赚钱的主意。
  “我不仅自己贪腐,还把两个弟弟拖下水。我在幕后指挥,他们在前台操作,扮演我的代言人,充当我的钱袋子。我不仅害了我自己,也害了两个弟弟。”杨家伟后悔地说。
  2010年,杨家伟帮其二弟拿到彝良县某垃圾处理厂土建工程,赚取了丰厚的利润;
  2012年,杨家伟帮老板李某某拿到彝良县角奎街某综合改造项目,杨家伟与其三弟共同出资50万元参与建设,兄弟俩各获利润25万元;
  2012年至2013年,杨家伟先后投入80万元与其三弟合伙做水泥生意,共获利400万元,杨家伟分得利润100万元;
  2015年下半年,杨家伟帮两个弟弟和表哥罗某某承揽了威信县扎西大道项目,工程造价1.89亿元。经初步计算,扎西大道项目的建设利润约为4000万元,按约定,杨家伟将获利1000万元左右;
  2016年,杨家伟帮其弟介绍的某公司顺利中标威信县某项目,作为感谢,该公司安排其弟承建昭通市镇雄县某学校1600万元的场平工程。
  10余年间,杨家伟通过自己充当幕后老板、兄弟前台收钱的方式,伙同二弟、三弟获利数百万元。此外,他还精心研究“最安全”的收钱方式,并且制定了“三收三不收”的收钱“策略”——熟悉的人收,不熟悉的人不收;工程领域收,干部任用不收;点上收,面上不收,以期把风险降至最低。
  2010年,杨家伟为彝良县房地产开发商卢某某的拆迁项目提供帮助,面对卢某某送给他150万元的感谢费,杨家伟心动不已却又心存顾忌,担心卢某某不可靠,表示以后再说。2013年初,卢某某又提出送其感谢费,杨家伟同意“找一个最安全的方式”来收受这150万元。2013年11月,冥思苦想后,他安排其弟找人“以借为名”收受了卢某某所送人民币150万元。
  “我的贪腐之路自2009年至2018年,长达近10年时间,共收受贿赂300万元,违纪金额上千万元,看到这个数字,我不寒而栗。10年时间,组织一次又一次地信任我,而我则一次又一次欺骗组织,一次比一次更胆大、更贪婪,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谋私利,进行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杨家伟后悔万分。
  终撞南墙——
  他明知破纪破法,却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对抗组织审查。殊不知如此胆大妄为,注定没有回头路
  “杨家伟的贪腐行为大多发生在十八大后,是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的典型。”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8年后,杨家伟的贪婪无度、无所顾忌体现得更加淋漓尽致。
  2018年年初,明知组织已对其有关问题线索开始核查,杨家伟仍在春节前夕再次收受了个体老板铁某某5万元。连同2017年铁某某所送的10万元感谢费,杨家伟为这位远房亲戚提供帮助后,共收受了15万元贿赂。在他的思想里,已经丝毫没有党纪国法这根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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