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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波涉黑团伙覆灭记(2)

2019-04-14 09:23 法制日报浏览:

  据了解,几年时间里,该组织通过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强揽了“江东大道一期”“滨海路二期”“如意岛”等多个工程,对海口市江东地区的工程建设行业形成非法控制。
  自2013年8月以来,该组织通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强揽工程、非法采矿、开设赌场、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经营码头、沙场等违法犯罪活动,聚敛6700多万元的巨额非法经济利益用于供养组织成员,甘波和骨干成员参与分红,一般成员发放工资报酬。
  甘波还拉拢东和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陈亚文充当“保护伞”,帮助甘波拿项目,为甘波团伙通风报信。甘波指使李方智分3次送给陈亚文共计169万元。
  部门联动铲除毒瘤
  2018年7月28日凌晨1点,海口市海甸岛钱柜纯K量贩歌城。在一个豪华包厢内,人声鼎沸,推杯换盏,早已布控于此的海口市公安机关民警夺门而入,将端坐包厢中央的一名男子控制,该男子便是甘波。
  2019年1月22日,海口市公安局召开案件通报会,通报甘波等人涉黑犯罪一案。据通报,2018年,海口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在全局范围内统筹抽调警力和车辆办案,历时一年的摸排、经营和侦查,一举打掉长期盘踞在海口江东地区以甘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抓获团伙成员65名,缴获制式手枪3支、子弹34发及刀具一批,扣押、冻结现金约219万元,查扣车辆、房产、土地等资产估值约1亿元。
  此外,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及时将“保护伞”线索移交纪委监委,创新实现公、检、法、纪委监委多部门同步上案,建立扫黑除恶案件侦办联动机制。值得一提的是,海口市检察院对该涉黑案实行“捕诉合一”,即“谁批捕谁起诉”,成立“捕诉合一”检察官办案组,建立快速办案通道。
  2018年12月21日下午3时,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甘波等5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行一案进行一审当庭宣判。甘波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甘波的妻子等53人也分别获刑。同时,对涉黑财产全部予以没收;对没收的财产中,没有产权证书的房产,判令海口市美兰区政府主管部门限期予以拆除。
  该案由于涉及海口江东新区的开发建设,对海南自贸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影响较大,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019年4月2日上午,海南高院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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