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一份公文4.8公里走了42天 12名责任人被处理(2)
2019-04-10 10:00华西都市报浏览:次
严肃处理
12个责任人1个责任单位被问责处理
调查证实:12个责任人、1个责任单位,导致了这份公文4.8公里“走”了42天。
于是,遂宁市纪委监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进行了严肃处理。
党内严重警告1人。环督办主任康晓阳,没有统筹整个工作,催办不力,致使该文件运转缓慢,在环保局滞留时间过长。
行政警告2人。经开区和河东新区组总协调人曾前勇、蓬溪县督察组总协调人刘彦博,两人因“没采取有效的方法促使文件运转”。
政务警告1人。环保局副局长、经开区和河东新区督察组副组长邹凯,在公文运转中督促不力,没有尽到职责,导致该组文件运转缓慢。
书面诫勉2人。船山区督察组总协调人王益茂,在报送环节中,没有主动过问和催办,造成此项工作推进缓慢;环督办借用人员蒋红斌,在接手文件期间,导致文件延误。
诫勉谈话4人。市环督办工作人员李超,催办效果差;市环督办工作人员赵清泉,得知市政府办秘书五科要求修改29号文件后,未及时将该情况报告市环督办主任;市政府秘书五科副科长李洋,在审核完善文件期间,反馈修改意见时未限定再次上报时间,导致公文运转不及时;市政府秘书五科科长张娟,在审核完善文件期间,对文件审核不及时,反馈修改意见时未限定再次上报时间,导致公文运转不及时。
批评教育2人。市政府副秘书长邓云,对公文运转重视不够,对市政府办秘书五科的问题承担领导责任;环保局局长赵齐宣,对市环督办的工作作风懈怠承担领导责任。
此外,29号文件运行过程中,环保局党组履职不力,责令其向市委作出书面检查。
康晓阳是此次事件中,受处分最重的。3月20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当面采访了他。
康晓阳坦言:“这是组织在教育我、帮助我。对我来说是一次警醒,大局意识得到增强。今后的工作中,要更细心,也要更高标准要求自己。”记者问:“如果这份公文再重走一遍,要多少时间?”康晓阳回答:“(花42天的)事情不会再发生,但时光不会倒流。”
整治作风
引出遂宁一场声势浩大的作风整治行动
遂宁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谭晓政认为,从环保局到市委,物理距离很近,只有几公里、只要十来分钟,“但这个事件的发生,让人震惊。个别单位、部门与市委的‘心理距离’,还不是很近。工作作风散漫、拖拉,对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到位。”谭晓政说,中央纪委要求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个别部门‘脸好看、门好进、事难办’;凡事等上级领导指示、等领导的集体决策、等着会议纪要,有的人‘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干事’,主动性、创造性、担当性不够,成了当前作风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他表示:遂宁市纪委监委,将聚焦这些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遂宁市委副书记冯发贵直接指出:“个别单位和部门在办文办事的过程当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能说在其他部门就没有这样的问题,只是可能没有暴露而已。”他认为,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必须常抓不懈。
冯发贵说,遂宁现在已经有多张名片,“希望再多一张名片,这张名片叫‘马上办、务实干’。”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请他通俗一点形容,他说了这样一句话:“文不过天、事不过三”。
事件发生后,遂宁市组建了“查问题、讲担当、提效能”作风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冯发贵担任组长。遂宁市由此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作风整治行动”。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