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骗取补贴款 这样的"假把式"竟然通过了验收(2)
2019-04-10 09:12中国纪检监察报浏览:次
“假把式”何以通过验收 ——重庆深挖社会经济组织骗补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几十亩茯苓种植园两端下了种,中间没下种,但仍进行提埂、盖膜、覆土伪装……原因何在?为的是骗取扶贫财政补贴。然而,这样的“假把式”竟然通过了验收。
日前,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的一个工作组在龙射镇胜利社区复查去年已验收的茯苓种植项目,发现了弄虚作假行为。最终,该项目业主骗取的补贴款被追回,当时负责验收的干部也因把关不严受到处理。
自去年7月重庆市纪委监委督促武隆区、彭水县试点开展农业合作社、公司企业、家庭农场等社会经济组织骗取扶贫财政补贴问题专项治理以来,不少这样弄虚作假的伎俩被揭穿,一批党员干部受到处理。
问题:弄虚作假,“黑手”伸向扶贫财政补贴
在武隆区、彭水县试点开展社会经济组织骗取扶贫财政补贴问题专项治理的缘起,还要从重庆市纪委两年前收到的两件问题线索说起。
“一件是荣洋公司弄虚作假套取土鸡项目财政扶贫资金问题,一件是九黎公司骗取贷款贴息问题。”市纪委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相关负责人回忆,“收到相关举报后,市纪委立即要求武隆区、彭水县纪委展开调查。情况查清后,18名党员干部受到处理。”
荣洋公司注册地在武隆区,2014年,公司负责人冉某在实施“扶贫鸡”项目过程中借用他人养鸡场,通过伪造部分农户领取鸡苗签字表、虚开购买鸡苗发票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方式应对验收,骗取项目补助50万元。
2015年,尝到甜头的冉某再次申报了“扶贫鸡”项目,按计划应向农户发放2.34万只鸡苗,实际只发放9000只。区扶贫办在研究兑现补助时,未严格执行“项目验收合格后才能兑现补助资金”的规定,足额拨付了25.21万元。
事情查明后,冉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刑。由于未认真履行扶贫资金监管职能、未严格执行产业扶贫补助政策等,区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副主任、产业科负责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记过处分,另有4个单位10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
与荣洋公司弄虚作假不同,彭水县九黎公司在填报民族文化旅游贷款贴息用途时,直接填写了“用于项目建设支出”。按政策,贴息不能用于项目建设支出。尽管如此,该项目却依然通过了层层审核。
在调查九黎公司问题时,调查组还发现2015年和2016年,彭水县山牧公司都以“购生猪”名义贷款。按规定,项目必须具有扶贫带动性才可获得贷款贴息。该公司直接找中间商收购,并未养殖生猪,未能有效带动扶贫脱贫,却依然获取了62.6万元扶贫贴息。
“他们能如此轻松获得贴息,根子在于个别党员干部不正确履责。”办案人员说,彭水县民宗委、扶贫办等5名党员干部因此被追责。
整治:主管部门自查自纠,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
这两起问题查清后,重庆市纪委监委深入相关部门和地区进行了“解剖麻雀”式调研。调研发现,目前对社会经济组织的扶贫财政补贴采取“先建后补”,补贴种类繁多,在项目承建业主的确定、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环节均存在廉政风险。以项目验收为例,由于一些工作人员不负责任、把关不严,导致有些弄虚作假行为未能及时发现,扶贫财政补贴被骗取。
这让重庆市纪委监委下定了督促有关地区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的决心。去年7月25日,该市在武隆区、彭水县试点开展专项治理,通过摸清底数、督促主动说清问题、抽查核实、严肃查处通报等,深挖社会经济组织骗补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比如,扶贫主管部门领导干部与社会经济组织相互勾结或假借社会经济组织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扶贫资金问题;扶贫主管部门工作人员、镇村干部审核把关不严甚至吃拿卡要,协助或纵容社会经济组织弄虚作假骗取扶贫资金问题;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盲目决策,导致扶贫财政补贴项目明显不符合当地生产生活实际,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差问题,等等。
几十亩茯苓种植园两端下了种,中间没下种,但仍进行提埂、盖膜、覆土伪装……原因何在?为的是骗取扶贫财政补贴。然而,这样的“假把式”竟然通过了验收。
日前,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的一个工作组在龙射镇胜利社区复查去年已验收的茯苓种植项目,发现了弄虚作假行为。最终,该项目业主骗取的补贴款被追回,当时负责验收的干部也因把关不严受到处理。
自去年7月重庆市纪委监委督促武隆区、彭水县试点开展农业合作社、公司企业、家庭农场等社会经济组织骗取扶贫财政补贴问题专项治理以来,不少这样弄虚作假的伎俩被揭穿,一批党员干部受到处理。
问题:弄虚作假,“黑手”伸向扶贫财政补贴
在武隆区、彭水县试点开展社会经济组织骗取扶贫财政补贴问题专项治理的缘起,还要从重庆市纪委两年前收到的两件问题线索说起。
“一件是荣洋公司弄虚作假套取土鸡项目财政扶贫资金问题,一件是九黎公司骗取贷款贴息问题。”市纪委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相关负责人回忆,“收到相关举报后,市纪委立即要求武隆区、彭水县纪委展开调查。情况查清后,18名党员干部受到处理。”
荣洋公司注册地在武隆区,2014年,公司负责人冉某在实施“扶贫鸡”项目过程中借用他人养鸡场,通过伪造部分农户领取鸡苗签字表、虚开购买鸡苗发票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方式应对验收,骗取项目补助50万元。
2015年,尝到甜头的冉某再次申报了“扶贫鸡”项目,按计划应向农户发放2.34万只鸡苗,实际只发放9000只。区扶贫办在研究兑现补助时,未严格执行“项目验收合格后才能兑现补助资金”的规定,足额拨付了25.21万元。
事情查明后,冉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刑。由于未认真履行扶贫资金监管职能、未严格执行产业扶贫补助政策等,区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副主任、产业科负责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记过处分,另有4个单位10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
与荣洋公司弄虚作假不同,彭水县九黎公司在填报民族文化旅游贷款贴息用途时,直接填写了“用于项目建设支出”。按政策,贴息不能用于项目建设支出。尽管如此,该项目却依然通过了层层审核。
在调查九黎公司问题时,调查组还发现2015年和2016年,彭水县山牧公司都以“购生猪”名义贷款。按规定,项目必须具有扶贫带动性才可获得贷款贴息。该公司直接找中间商收购,并未养殖生猪,未能有效带动扶贫脱贫,却依然获取了62.6万元扶贫贴息。
“他们能如此轻松获得贴息,根子在于个别党员干部不正确履责。”办案人员说,彭水县民宗委、扶贫办等5名党员干部因此被追责。
整治:主管部门自查自纠,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
这两起问题查清后,重庆市纪委监委深入相关部门和地区进行了“解剖麻雀”式调研。调研发现,目前对社会经济组织的扶贫财政补贴采取“先建后补”,补贴种类繁多,在项目承建业主的确定、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环节均存在廉政风险。以项目验收为例,由于一些工作人员不负责任、把关不严,导致有些弄虚作假行为未能及时发现,扶贫财政补贴被骗取。
这让重庆市纪委监委下定了督促有关地区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的决心。去年7月25日,该市在武隆区、彭水县试点开展专项治理,通过摸清底数、督促主动说清问题、抽查核实、严肃查处通报等,深挖社会经济组织骗补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比如,扶贫主管部门领导干部与社会经济组织相互勾结或假借社会经济组织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扶贫资金问题;扶贫主管部门工作人员、镇村干部审核把关不严甚至吃拿卡要,协助或纵容社会经济组织弄虚作假骗取扶贫资金问题;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盲目决策,导致扶贫财政补贴项目明显不符合当地生产生活实际,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差问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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