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
PC版

有偿删帖构成非法经营:江苏溧阳"网络水军"案告破

2019-04-09 09:30正义网浏览:
  正义网常州4月8日电(通讯员王蒙)“我在网上发布负面信息的帖子,相关人员看到后,就会在客服上主动联系我。他们付钱,我就删帖。不到半年时间,我就赚了两万多。”近日,随着被告人胡某的宣判,由江苏省溧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起非法经营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
  建网站、发帖子、交易环环相扣
  去年4月,溧阳某知名集团“讨薪致人当场死亡”的不实报道出现在多个网站上,该公司员工立刻联系网站客服,通过支付钱款的方式将负面信息删除。在接到该公司的举报后,溧阳警方迅速调查,很快就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抓获。
  胡某于2017年11月开始,通过自建手段,共掌握控制包括“正能网”、“法帖头条”、“维权法网”、“核爆新闻”、“网络公关”等网站的信息发布、删除权。同时胡某购买了他人的身份证、手机微信、银行卡和手机卡,以及他人的微信号,均用于收取有偿删帖的费用。于是,一条完整的有偿删帖利益链形成。
  细致审查,检察机关维护民营企业声誉
  案件办理期间,溧阳检察院多次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就保证案件办理流程规范性进行反复交流,认真审查询问笔录、电子转账等证据,与犯罪嫌疑人一一核对,严格保证了案件质量。办案检察官钱鹏介绍说:“由于案件涉及的单位、人员较多,调查取证工作量大。为此我们在办案过程中,组成了一个团队,针对不同问题进行分工,包括专门对电子证据进行审查,以便全面把握证据。”
  “有些单位和个人面对网络谣言想着花钱了事,这助长了网络删帖这种违法行为,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人故意释放恶意攻击的信息,形成了恶性循环。”钱鹏表示,在办案过程中,为了能够让被害人出庭作证,办案检察官多次前往被害人处进行劝说,最终说服被害人。对于犯罪嫌疑人胡某,检察官晓之以理,积极规劝其退出所得赃款,归还被害人。
  经过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胡某的作案工具均来自网上购买,为了避免其出狱后出现重操旧业的情况,检察官建议法院对于被害人的作案工具全部予以没收。
  受害者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钱鹏表示,对于网络恶意造谣、或者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目前法律以做出明确规定,一旦出现这种问题是能够及时进行处理的。
  在此,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无论是个人、企业等,面对虚拟网络的“不良”声音,应当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网络是开发性的,是虚拟的,但同时也是社会秩序的一种,依法受到法律的监管和保护。(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