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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上充当"渔王"三个月非法"捕获"10余万元获刑3年

2019-04-09 09:25正义网浏览:
  正义网赣州4月8日电(通讯员黄昭才)随着网络的普及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动起了非法牟利的“歪脑筋”,利用微信等社交平台的便利性,开设起了网络赌场。近日,江西一男子充当网上“渔王”非法获利10余万,被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对违法所得14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6年5月,家住南康的林某迷上了一款“渔王争霸”的网络赌博游戏,玩了一段时间后发现可以自己担任该游戏的代理,从上家低价购买游戏分,高价卖给自己微信好友中的游戏玩家,从中赚取差价以谋取盈利。
  2017年5月份开始,林某从上家购买了一个刷分平台,自己担起了“渔王”,林某将自己通过刷分平台刷出来的分,通过代理后台给玩家上下分,并用自己注册的微信号与玩家结算。经统计,2017年5月至8月,短短的三个月时间林某利用微信号收取的赌资高达142438元,其中获利78405元。
  检察官表示,无论是传统赌博,还是网络赌博;无论是开设赌场的,还是参与赌博的,都是违法行为。在这残酷的游戏中,最大的输家是赌客,而其代价不光是金钱,更可能是家庭乃至生命,所以“微信赌场”害人又害己,切不可触碰。(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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