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下“色情陷阱”实施敲诈勒索 盘踞在天津市一恶势力犯罪团伙覆(2)
2017年10月6日23时许,男子任某某向公安东丽分局报案。据任某某讲,自己前一天晚上通过添加附近的人,和网友约定了按摩的时间、地点,他到达约定的某KTV后,被两名女子领进一间包房,随后对方就开始点酒水、果盘。任某某觉得不对劲,想要离开时,几名男子进来威胁说不结账不能走。最后,任某某通过微信转账和刷卡消费一共“结账”6800元才得以脱身。接报警后,公安东丽分局立即处警,并于两小时内在该KTV,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宿某等9人抓获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询问。
经初步梳理案情,民警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数量较多,犯罪手法明显带有团伙作案特征。公安东丽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侦办此案。经审讯,逐步理清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大量证据证实该团伙人员构成相对稳定,内部分工明确,可以判定这是一起带有黑恶性质犯罪特征的案件。
经查,该犯罪团伙以犯罪嫌疑人宿某及其丈夫郭某为首,安排他人通过网络聊天工具与不特定男性进行聊天,以提供按摩、卖淫服务为诱饵诱骗受害人到预定的歌厅包间进行消费,再由女性犯罪嫌疑人色情引诱受害人点取酒水、果盘,收取受害人高额的酒水、单间费用等手段骗取钱财。当受害人对价格有异议或拒绝付款时,再由男性犯罪嫌疑人充当打手角色,使用暴力恐吓、言语威胁等手段迫使受害人支付高额费用。该犯罪团伙在本市河西区、河东区、东丽区等地多家娱乐场所内实施敲诈勒索犯罪上百起,涉案金额总计40余万元。案情初步查明后,公安东丽分局将案发后潜逃回老家的本案主犯郭某和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上网追逃,两人很快被当地警方抓获归案。
本案中,由于犯罪嫌疑人使用网络虚拟身份与被害人进行联系、被敲诈款项多为移动支付,加上受害人往往因为自己涉嫌色情交易导致被敲诈钱财,存在不敢承认被敲诈、不愿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心理,核查受害人难度较大。为此,专案组紧密围绕涉案人员转账记录、交易流水等,全面开展案件核查、寻找受害人的工作。期间,专案组民警奔赴多个省市开展调查取证、核查受害人工作,共查明受害人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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