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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单里藏“猫腻” “医保卡”竟成“购物卡”?(2)

2019-04-08 13:39经济参考报浏览:

  除了日用品,保健品同样可以使用医保卡购买。在西部某县的一家药店,当记者表示家里老人失眠想买保健品时,店家极力推荐氨基酸保健品和一种蛋白粉。“可以刷医保,单据上我都给你开成其他药品,不让你花自己的钱。”在该县其他几家药店,蜂王浆和各种蛋白粉等保健品均摆放在门口的显眼位置,价格均不便宜。销售人员表示都可以用医保卡购买,只要是摆出来的都可以,不限数量和金额。
  在昆明市、兰州市等地一些药店,店员表示店里陈列的礼盒装西洋参等保健品都可刷医保卡。结算时,则换成另一款同等价格的产品。对此,店员解释说:“购买的是他们的新产品,由于没能及时被省医保系统维护(录入)进去,所以只能借同等价格产品结算。”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许多药店都会推出会员积分换礼品的活动吸引消费者。按照刷卡或现金消费金额兑换相应积分,凭积分兑换壶、锅等非医疗用品。在昆明一家药店,其满额赠品中包括手帕纸、洗衣粉、被套、不锈钢锅具等非医疗物品。
  堵住制度漏洞 加大查处力度
  业内人士表示,医保卡“套现”屡禁不止暴露不少制度漏洞,也带来多重隐患,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完善监管工作,铲除医保卡“套现”的土壤。
  医保卡套刷现象层出不穷的背后,是各地对于中药饮品、保健品纳入医保支付目录范围的不统一,造成一些药店超目录范围刷卡。一些地方允许群众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国食健字号”和“卫食健字号”保健食品。但与此同时,记者查询了2018年10月23日公布的《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8 年版)》发现, “枸杞子”“枣” “三七”以及“维C泡腾片”“三七牙膏”等均不在目录中。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定点零售药店用医保卡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行为属于欺诈骗保。在西部一些县城,虽然药店工作人员声称“使用医保卡购买保健品是允许的”,但记者向主管部门核实发现,按照当地相关规定,目前并不能以刷医保卡的形式购买保健品,部分药店的说法纯属忽悠,旨在提升价格不菲的保健品销售额。
  同时应该看到,医保监管缺少专业执法队伍,面临“取证难”困扰。黑龙江省医保基金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的医保监管部门没有专业执法队伍,全省各级医疗保障部门中涉及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相关工作人员约四五百人,面对的是1万多家药店、3000多家医疗机构。查处时需核对进账和出货单,工作量相当大。西部某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骗保的一个新特点是医疗机构和参保的患者预先串通好,通过给参保患者一定优惠,事先告诉患者应该回答医保部门的调查,致使在打击时取证难度比以前大了很多。“我们接到举报有骗保交易的时候第一时间过去,往往还是面临执法难题,因为调查取证的时候人家往往说辞一致,患者和医院都说住院了,药物也都用了,所以这时候取证不容易。”
  业内人士建议,从国家顶层设计上,应尽快建立健全全国层面的医保基金监管配套法律或条例,使各地医保监管部门减少自由裁量权,避免各地标准不一。同时,应建立起医保基金监管的专业执法队伍,改变目前监管人员不足、执法威慑力较弱的问题。同时,对于各地纳入目录的项目进行规范和细化,避免模糊地带给滥刷医保卡留下操作空间。
  与此同时,在各地的处罚案例中,往往也是高举轻放,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对参与医保卡套刷的个人、药店等予以重点打击,加大查处和处罚力度,增强打击的威慑力。
  此外,多位受访人士建议,疏堵结合,用好用活医保个人账户。一些个人账户余额较多,其账户资金很多时候处于闲置状态,不少身体素质好、患病概率低的参保者认为“几万元钱放在那里不划算”。对此,建议修改部分限制性条款,尽可能避免对参保者权益的不必要限制,如放开只能个人使用的限制,允许个人将账户余额与家庭成员共享,弥补家庭支出的不足。“赋予职工对医保个人账户支配更大的权利,规范其严格用于看病等用途即可,从而用好用活医保资金,护佑群众健康。这不会影响医保资金的使用安全,反而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还有助于从根本上杜绝一些套刷乱象。”西部某市人社局负责人说。(记者廖君、覃星星、王建威、闫睿、刘宇琪、蔺娟、王大千)(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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