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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忍!两月大亲生骨肉13万出售!“95后”父母及买方均获刑责(2)

2019-04-06 12:35上观新闻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普陀区检察院认为,徐某、常某具有法定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不仅不履行监护职责,且贩卖未成年子女牟利,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权益,为了避免天天再次遭受伤害,二人的监护人资格应依法予以撤销。于此同时,承办检察官也开始为天天寻找新的监护人。
       检察官首先征询了徐某、常某及二人亲属的意见。徐某的父母及常某的哥哥均表示愿意承担监护职责。为了贯彻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切实保护儿童合法权益,检察官分别委托徐某父母户籍所在地检察院、常某父母户籍所在地检察院以及常某哥哥常住地检察院对三家家庭的监护能力进行调查评估,并出具社会调查报告。经评估,最终确定正值壮年、经济条件较好的徐某父母可被指定为监护人。
       2018年11月1日,普陀区检察院向临时看护中心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中心启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程序,依法申请撤销徐某、常某的监护人资格。2019年3月28日,普陀区检察院出庭支持起诉,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提起的申请撤销徐某、常某监护权一案,在普陀区法院开庭审理。普陀区法院依法撤销徐某、常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天天的外公外婆为其监护人。(王闲乐 姚彦静)(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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