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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不迁户口引发连环官司

2019-04-02 09:58北京晚报浏览:
  买套二手房,却有上一任乃至上上任房主的户口迟迟不能迁出,这对买家而言,多少有些难以接受。通州法院发布消息称,已受理了一起因迁移户口而导致的连环诉讼:最新的房主起诉上一任,而上一任就势起诉了上上任。
  去年4月,王女士通过中介公司以284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卖家是韩先生。王女士支付购房款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之后,忽然被中介告知,该房屋还存在韩先生一家之外的其他人的户口,这个户口没有迁出,关键是也不知道还能不能迁出。
  王女士说,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出卖人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15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果因出卖人原因未如期迁出户口的,应当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王女士认为,韩先生卖房时故意隐瞒房屋存在第三人户口,且至今无法迁出该户口,直接造成了原告的经济损失,故将韩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56.9万元。
  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向韩先生送达了传票。收到法院传票的韩先生非常委屈,他知道自己败诉的风险很大,因为事实很清楚,他和王女士之间的房产交易,自己确实存在违约行为。但是,他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他向上一任房主陈女士购买房屋的时候,该户口就已经存在了,自己也有权向违约的陈女士提起诉讼要求索赔。
  于是,韩先生将上一任卖房人陈女士告上法庭,要求陈女士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经济损失63.5万元,并要求陈女士将户口迁出房屋。就这样,通州法院一连收到了王女士和韩先生因为同一个房屋的两份诉状,连环诉讼的最终目标,就是户口一直没有迁出的第一任房主。
  现在,上述两个民事案件均已经受理,等待进一步审理。(记者安然)(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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