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人涉嫌5宗罪!广西崇左这个称霸一方、为非作恶的涉黑团伙过堂
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至2018年春节前后,被告人赖某华先后纠集张某骏等15名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等,控制了龙州县龙北农场场部,龙北农场三块地、四块地,龙州镇自清村,武德乡近梅村陇轻屯、陇巧屯等走私通道,向途经以上通道走私车辆收取“过路费”或“罚款”,从中攫取巨额利益,为该犯罪组织持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提供经济保障。该组织在上述违法犯罪活动中不断发展、壮大,最终形成以赖某华为组织、领导者,张某骏、黄某、农某平、李某等5人为固定骨干成员,其他参加者众多,层次分明,组织结构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赖某华纠集被告人张某骏等15人有组织的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买卖枪支罪、偷越国境罪追究相应被告人刑事责任。
庭审首日,法庭就检察机关指控赖某华等15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5项罪名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鉴于此案涉案人员和涉案罪名众多,案情复杂,庭审预计历时2天,庭审中公诉机关将当庭出示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有关证据,法庭将组织控辩双方进行充分质证,法庭辩论阶段由双方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据悉,案件受理后,宁明县人民法院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益,通过法律援助中心为未委托辩护人的7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并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严格审查证据,确保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审判。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两级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干警、媒体记者、被告人亲属等100余人现场旁听了庭审。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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