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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诸暨:村干部炮制虚假诉讼 检察监督揭露案件真相

2019-03-30 12:54正义网浏览:
  正义网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焦珊珊)浙江省诸暨市某村级工程的村民工资一时无法发放,作为该村村支书的边某便向他人借款垫付村经济合作社拖欠的工资。这本是一件利村利民的“好事”,结果却变成了虚假诉讼。
  2012年12月,诸暨市某村经讨论,决定修建公墓,其间村干部边某、许某、李某负责现场监督施工、购买材料等工作。2013年上报项目工资时,三人虚构所谓“村值班误工”工资共计14万元。
  后边某以村委会名义,将虚造的“村值班误工”工资清单与村公墓务工工资清单一起报镇政府审批,镇政府以“村值班误工”工资不合理为由拒绝支付虚造的工资。
  2013年8月,因村级换届选举及财政资金问题,村公墓工程停建,但部分工资尚未发放。边某于2015年2月17日借款20万元用于垫付工程工资,并将部分虚构的“村值班误工”工资混同在内。
  此后,边某向法院起诉村经济合作社,要求支付垫付的款项及利息,并将伪造的14万元“村值班误工”工资清单一并提交给法院。为混淆“村值班误工”工资的性质,边某与许某、李某合谋,让二人写下收到边某支付公墓工程欠款工资的收据。
  在法庭上,许某将虚假的值班误工工资谎称为工程工资。之后法院判决村经济合作社返还边某全部垫付款共计27万余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至此,边某、许某、李某三人通过伪造证据、虚假诉讼获得了虚造的工资14万元。
  2017年底,诸暨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案线索后,通过调查核实,认定了边某、许某、李某伪造证据进行虚假诉讼的行为,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18年11月15日,法院再审认定该案系虚假诉讼,撤销原审判决,14万元村集体资金被依法追回。
  同时,边某、许某、李某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近日,边某等三人分别被判处二年零六个月至二年零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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