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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清镇:一起破坏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开庭

2019-03-26 13:09正义网浏览:
  正义网贵阳3月25日电(记者李波 通讯员王馨 蒙争妍) 3月22日,贵州省清镇市检察院检察长张雪松走进清镇市法院审判大厅,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对喻敬勇等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出庭履职。清镇市法院组成了7人合议庭审理该案,院长舒子贵担任审判长。该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群众等80余人观摩了庭审。
  2018年3月至5月,喻某勇、王某、饶某泽、李某平(作案时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携带作案工具,在贵州省清镇市、大方县流窜作案盗窃10余起,盗窃犯罪金额25万余元。其中,喻某勇等4人于2018年4月底5月初,进入贵州鸿运铁合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将该公司301电炉变压器油阀扭开,倾放出变压器内的机油后盗窃其中铜板,导致变压器机油被放出后,顺着该公司排水沟一直流入红枫湖造成污染,相关部门花费紧急处置费用476643元。2018年12月,清镇市检察院对喻某勇等4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对污染处置费用476643元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庭上,张雪松发表出庭意见指出,红枫湖作为长江二级支流猫跳河的上游,属长江流域乌江水系,是贵阳市上百万人的饮用水源,检察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对保护红枫湖乃至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责无旁贷,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就是要让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者既付出身陷囹圄的代价,又饱尝经济赔偿的苦果,通过办理一案,达到警示和教育一片的效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和行动自觉,共同维护清镇天蓝、地绿,水清的良好生态环境。(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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