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窃"账簿背后藏着案中案 广西龙州两官员因贪腐获刑(2)
2019-03-26 12:57正义网浏览:次
经龙州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林某因犯隐匿会计凭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法院一审以单位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受贿罪、行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70万元,没收其违法所得268.55万元人民币、贪污所得14.1万元人民币。已扣押款项103.4万元上缴国库,责令其退出179.25万元上缴国库。
“失窃”案,案中有案
至此,这场会计账簿“失窃”案看起来已经水落石出,但没想到居然案中还有案。在审讯中,彭某交代为了职务调整,向龙州县原县委副书记(挂任)、副县长刘某行贿97.9万元。另查明,2008年至2016年期间,刘某利用担任龙州县副县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崇左支会会长、龙州水口口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挂任龙州县委副书记的职务便利,为彭某等人以及广西龙州某公司在征地、货物通关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支持,多次收受相关人员钱款共计594.7万元。2010年至2014年期间,刘某还利用职务之便,向单位支借钱款归个人使用,过后指使其司机使用购买的餐票、汽车维修票等发票冲账,侵吞公款共计46.54万余元。
近日,经广西崇左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崇左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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