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械截停公交车,夫妻双双被拘留!
民警调查
2月27日16时许,河北邢台县公安局羊范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朱庄路口有人驾车拦停8路公交车。该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但当事人已驾车离开。
办案民警通过深入调查,确定了涉事人韦某(女,沙河市綦村镇人)和马某(韦某丈夫,邢台市桥西区人)的身份。经民警耐心细致的工作,3月3日,马某和韦某到羊范派出所投案,并交待了拦停8路公交车的违法事实。
案件真相
据查,2月27日下午,马某驾驶面包车载着妻子韦某和女儿驶至邢峰线固坊村路段时,为躲避8路公交车超车,女儿在车内摔倒,马某先后两次驾车截停该公交车,并手持水果刀,韦某手持手工锯,对该公交车司机等进行辱骂威胁,将司机放在座位上的工作服强行夺出扔在路上。
处罚结果
鉴于违法人马某和韦某两次截停公交车,并辱骂威胁司乘人员,造成公交车长时间滞留,行为非常恶劣,邢台县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以寻衅滋事对违法人马某、韦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
民警提醒:该案两名违法人为逞一时之气,付出了代价。开车上路一定要管好情绪,“路怒症”很危险,尤其是公交车事关众多乘客的安危,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开车不要斗气,要学会包容和礼让,文明有序驾驶!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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