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开除党籍干部获晋升 人社局干部“当好人”被处分(2)
2019-03-06 17:28中国纪检监察报浏览:次
那么,城管大队的申报意见得到县人社局的认定了吗?到了第二年,薪级工资是不是也照升不误?经核查,县人社局事业股根据城管大队的申报,直接将万某定为“合格”。这还没完,2018年5月,该局工资股干部廖海水根据这一认定,又将万某的薪级工资从13级上调为14级。
“你2017年给他办理了降级,2018年马上又给他办理晋级?你不知道他还在处分影响期内吗?”调查人员询问廖海水。
“知道是知道,”廖海水惭愧地说,“但我看到事业股给他定了‘合格’,心想这事反正下面有人申报,上面有人把关,自己只是中间一个办事的,何必那么认真,于是将错就错,给他晋升了薪级工资。”
“后来开展自查自纠,事业股把万某的考核结果纠正过来了,你为什么不及时纠正?”
“本想当个‘老好人’,结果把自己的责任忘得一干二净。”廖海水垂下了头,“在工资股干了十几年,关键时刻却犯了糊涂!”(胡应军 张可家)(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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