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证三年 网逃人员乘地铁被抓
2019-02-27 18:11北京晚报浏览:次
一名冒用他人身份证已经3年多的网上在逃人员,被公交民警盘查时,本以蒙混过关,但已经起疑的民警在他的返程之路设伏,将其抓获。
2月23日晚上6点40分,晚高峰期间的北京地铁4号线西单站上,公交总队公益西桥站派出所民警杨航发现一名身材魁梧的男乘客有意躲闪民警,于是对他进行例行盘查核录,警务终端显示被盘查人为“栾某”,28岁,山东人,身份信息正常。在对方的催促下,民警排除嫌疑之后按规定放行。
在“栾某”离开后,杨航回想刚才的盘查全过程,总感觉有些不对劲的地方,他脑子里一直自动比对身份证照片和被盘查人,虽然非常相似,但几个关键点上的特征似乎是有差异。杨航冷静下来,回忆“栾某”的行走路线,他从地铁1号线西单站换乘通道到4号线F1口出站,那么非常有可能是前往F1口附近商场逛街,也许之后还会再原路返回。
杨航立即换上便衣,带领辅警在F1口进站必经之地北厅安检点等候,两人一明一暗,耐心蹲守。
两个小时后,“栾某”果然再次出现在地铁西单站,杨航迅速将其拦截,依法将其传唤到警务室进一步盘查。杨航再次通过对“栾某”眉骨、颧骨等关键点进行比对,更加坚定了之前的疑虑。盘查中,“栾某”不断重复着身份信息,拒不承认冒充他人。杨航有计划地反复询问“栾某”来京日期、家庭情况、文化背景等细节,设置甄别性问题题目,虚实交替。“栾某”坚称所持身份证就是本人的。在他随身携带的物品里,民警发现了他母亲的电话号码。通过电话询问“栾某”的母亲,证实此人所述部分内容不属实,“栾某”见事情败露,不得不坦白,他名叫李某超,29岁,2015年10月在聊城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当地公安机关通缉。
李某超交代,三年多来自己一直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在山东打工,这次想来北京找工作。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超已移交山东当地公安机关审查。(记者安然)(责任编辑:刘晓方)
2月23日晚上6点40分,晚高峰期间的北京地铁4号线西单站上,公交总队公益西桥站派出所民警杨航发现一名身材魁梧的男乘客有意躲闪民警,于是对他进行例行盘查核录,警务终端显示被盘查人为“栾某”,28岁,山东人,身份信息正常。在对方的催促下,民警排除嫌疑之后按规定放行。
在“栾某”离开后,杨航回想刚才的盘查全过程,总感觉有些不对劲的地方,他脑子里一直自动比对身份证照片和被盘查人,虽然非常相似,但几个关键点上的特征似乎是有差异。杨航冷静下来,回忆“栾某”的行走路线,他从地铁1号线西单站换乘通道到4号线F1口出站,那么非常有可能是前往F1口附近商场逛街,也许之后还会再原路返回。
杨航立即换上便衣,带领辅警在F1口进站必经之地北厅安检点等候,两人一明一暗,耐心蹲守。
两个小时后,“栾某”果然再次出现在地铁西单站,杨航迅速将其拦截,依法将其传唤到警务室进一步盘查。杨航再次通过对“栾某”眉骨、颧骨等关键点进行比对,更加坚定了之前的疑虑。盘查中,“栾某”不断重复着身份信息,拒不承认冒充他人。杨航有计划地反复询问“栾某”来京日期、家庭情况、文化背景等细节,设置甄别性问题题目,虚实交替。“栾某”坚称所持身份证就是本人的。在他随身携带的物品里,民警发现了他母亲的电话号码。通过电话询问“栾某”的母亲,证实此人所述部分内容不属实,“栾某”见事情败露,不得不坦白,他名叫李某超,29岁,2015年10月在聊城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当地公安机关通缉。
李某超交代,三年多来自己一直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在山东打工,这次想来北京找工作。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超已移交山东当地公安机关审查。(记者安然)(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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