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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一恶势力犯罪集团受到法律制裁

2019-02-13 15:36天津政法报浏览:

天津市一恶势力犯罪集团受到法律制裁

  天津市宝坻区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白红亮、白建业、尚贵宝、冯春兴、孙伟阳寻衅滋事一案。至此,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垄断村庄旧房拆迁市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相关案件已全部一审审理终结。
  天津市宝坻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0月份,天津市宝坻区大白街道甜水井村和靳家庄村整体拆迁,村民以原有房产置换还迁楼房,由村民自行处置原有房屋附属设施及建筑废料等。2017年10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白红亮、白建业、尚贵宝、冯春兴、孙伟阳伙同王建秋、靳长鹤、张伟、李群(以上四人均已判刑),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止商贩自由进村收购旧房,对经允许进入村庄收购旧房的商贩,安排专门人员带领对方与村民进行交易,并强行向商贩索要钱款,垄断了上述村庄的拆迁市场,形成以王建秋为首要分子,靳长鹤、白红亮、白建业为重要成员,张伟、李群、尚贵宝、冯春兴、孙伟阳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存续期间,殴打、恐吓外地购房人员,并强行向郑某等多名购房人员索要钱款共计人民币46000元,严重破坏了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天津市宝坻区法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白红亮等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三个月不等,并责令各被告人共同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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