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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佑文物 政法机关、文物部门打击文物犯罪聚焦(3)

2019-02-05 19:31光明日报浏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这对文物部门及政法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管应时介绍,自2013年至2017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涉文物犯罪案件2217件,审结2197件,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60人,判处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553人,重刑率达21.71%,其中包括一系列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在四川眉山“江口沉银”案件中,至2018年6月,共审理被告人52人,涉及盗掘文物团伙10个,倒卖文物网络9个,涉案金额达3亿多元人民币,依法追缴涉案文物1000余件,其中国家珍贵文物100余件。
  龚志勇介绍,公安部除了破案、追逃、追缴文物以外,已与国家文物局建立了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联合长效工作机制,共同在陕西省公安厅设立了“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研发建设了“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
  文物犯罪魔高一尺,文物保护就要道高一丈。记者了解到,文物平安工程正在大力实施过程中。2012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超过50亿元,支持改善公安消防系统和文物库房安全技防项目2000余项。国家文物局也在不断强化文物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文物安全制度标准,《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要求》《长城执法巡查办法》等制度相继出台。2018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国家文物局等部门研究制发《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为规范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
  刘大明介绍,国家文物局还致力于加强国际执法合作,我国不仅加入了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公约,而且先后与美国等21国签订防止盗窃、盗挖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双边协定或谅解备忘录。“不同国家的文物是各国人民珍贵的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应具备更广阔的视野和胸怀。”刘大明表示。
  (本报记者 彭景晖 李韵)(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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