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老大”以爱心名义吸纳聋哑成员盗窃 涉案价值30余万元(2)
2019-02-04 11:06天津市公安局浏览:次
至此,一个聋哑人盗窃团伙浮出了水面。
2017年10月12日,获悉该团伙成员前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销赃后,黄石警方立即周密部署,开展抓捕行动,在黄石市、阳新县和通城县同时实施抓捕,一举将明某、何某冬、罗某祝、尹某纯、明某斌以及销赃人员张某(男,黄石人,39岁)抓获,当场查扣被盗手机48部。
▲明某落网
▲何某冬接受审讯
“恶老大”以爱心为名,吸纳成员“壮大组织”
2012年2月,明某以在火车站等地发放爱心卡为由,先后吸收何某冬、尹某纯、罗某祝和明某斌加入“组织”,并教他们以摩托车为交通工具,以路边商店为目标,以购物找零为掩护,分散被害人注意力的手段,流窜湖北、江西、云南等地盗窃作案。
▲明某详细“记账”
“团队”刚成立时,明某规定成员每人每天必须偷到1000元,还向团伙成员下达每人要完成100万的“任务”,或盗窃年数达到10年,才能“退团”的要求,不然,轻则得不到之前的赃款,重则要砍其和家人的手脚。
经查明,该团伙是以明某为首的涉恶犯罪集团,明某采取殴打、威胁、恐吓等方式控制聋哑人实施盗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案是一起典型的涉恶案件。
▲何某冬在江西省指认现场
▲尹某纯在安徽省指认现场
案件侦破后,办案民警组织警力提押何某冬、尹某纯、罗某祝,分别赴安徽省、江西省、湖南省等地指认现场,目前已查证落实案件155起,涉案价值30余万元,联系上受害者60余人,退还经济损失11万余元。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公安机关移送起诉。(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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