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庄聚赌输了钱就打人 武汉一恶势力组织11人当庭认罪
2019-02-02 11:52正义网浏览:次
正义网武汉2月1日电(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朱凛睿 彭奔)开设线上赌场,自己当庄家聚赌,手下聚集十名“小弟”收赌债,为追讨赌债非法拘禁、将人打伤……日前,经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董某、李某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非法拘禁、开设赌场案一审开庭,11名被告人全部当庭认罪认罚。
被害人报案,恶势力组织落网
2018年3月2日,警方接到报案,男子石某称自己前两天介绍朋友与人赌博,结果对方赌输后,将其带至江边殴打,并拘禁在宾馆内强索钱财。
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锁定嫌疑人,于3月5日晚将正在赌博的林某、黄某抓获归案,同时查获10余名参赌人员,收缴赌资70840元。随后,该线上赌场幕后老板董某、李某与其他赌场成员相继被抓获归案。
据悉,这个层级清楚、分工明确的恶势力犯罪组织成立于2017年7月。董某既是线上赌场代理商,又是赌局庄家,李某负责人手派遣与调动。林某与周某作为荷官,负责线上操作、下注、结算等,其余人员为“钉子”,行使打手、放哨等职能。据组织成员供述,每次赌博均由董某提供场地、赌资、电脑及网络赌博客户端账号密码,由庄家用电脑操作下注、结算进行。赌场凭赌局抽成盈利,赌局有输有赢,董某做庄家赢得多输得少,平均每次输赢在5万-6万元左右,且每场赌局庄家从中抽成10%。组织成员负责追讨赌债、门口“放哨”,每场赌局他们每人能拿到五百至一千元酬劳。
介绍赌客参赌,却被拘禁索财
2018年2月28日,对石某来说可谓惊魂一夜。照惯例,他介绍赌客与刘某、周某进行网络赌博,最终他带去的人赢了对方八万元。晚上八点左右,赌局结束,石某却被刘某、周某强留下来,没多久,他被带上一辆面包车,手机也被收走。车行驶了一个多小时,所经路途越来越偏,到达江边某处荒凉地,车才停下来。之后又驶来了三辆轿车,从车上走出五六人,石某也被挟持着下了车。
石某认出领头的正是赌场老板董某。董某质问石某为什么带“出老千”的赌客过来“砸场”。石某还没来得及为自己辩解几句,脖子就被刘某掐住了。站在董某旁边的女子徐某威胁道,“先交五万,没钱剁手指,少一万剁一根手指”。接着,刘某扇了石某一耳光,几名男子将他按倒在地,刘某乘机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击打他右手。打了十几下,徐某喊停,命人搜石某身,搜出1.12万元现金和一张银行卡。徐某拿走现金,要石某打电话借钱,否则继续打他。次日凌晨,石某借到2.5万元,当场转至周某的银行账户。
凌晨三点,董某指使刘某、周某等人将石某带回市内,四人便将石某带到江汉区一家宾馆里看管起来。上午11时许,石某借到14800元并转账给周某才得以脱身。
11名被告当庭服法
2018年6月20日,该案移送至江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董某等人来自鄂、湘两地,平均年龄30岁,均无职业。
承办检察官认为,以董某、李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开设赌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以暴力和恐吓手段追讨赌资,聚赌多次并非法拘禁他人,违法行为达三次以上,具备“恶势力”要件,但其经济实力较弱、层次较低,对其所在领域未形成垄断,尚不满足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应定性为恶势力犯罪组织。2018年11月16日,江汉区检察院分别以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将该团伙11人诉至法院。罪证确凿之下,庭审时,11名被告全部认罪服法。(责任编辑:刘晓方)
被害人报案,恶势力组织落网
2018年3月2日,警方接到报案,男子石某称自己前两天介绍朋友与人赌博,结果对方赌输后,将其带至江边殴打,并拘禁在宾馆内强索钱财。
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锁定嫌疑人,于3月5日晚将正在赌博的林某、黄某抓获归案,同时查获10余名参赌人员,收缴赌资70840元。随后,该线上赌场幕后老板董某、李某与其他赌场成员相继被抓获归案。
据悉,这个层级清楚、分工明确的恶势力犯罪组织成立于2017年7月。董某既是线上赌场代理商,又是赌局庄家,李某负责人手派遣与调动。林某与周某作为荷官,负责线上操作、下注、结算等,其余人员为“钉子”,行使打手、放哨等职能。据组织成员供述,每次赌博均由董某提供场地、赌资、电脑及网络赌博客户端账号密码,由庄家用电脑操作下注、结算进行。赌场凭赌局抽成盈利,赌局有输有赢,董某做庄家赢得多输得少,平均每次输赢在5万-6万元左右,且每场赌局庄家从中抽成10%。组织成员负责追讨赌债、门口“放哨”,每场赌局他们每人能拿到五百至一千元酬劳。
介绍赌客参赌,却被拘禁索财
2018年2月28日,对石某来说可谓惊魂一夜。照惯例,他介绍赌客与刘某、周某进行网络赌博,最终他带去的人赢了对方八万元。晚上八点左右,赌局结束,石某却被刘某、周某强留下来,没多久,他被带上一辆面包车,手机也被收走。车行驶了一个多小时,所经路途越来越偏,到达江边某处荒凉地,车才停下来。之后又驶来了三辆轿车,从车上走出五六人,石某也被挟持着下了车。
石某认出领头的正是赌场老板董某。董某质问石某为什么带“出老千”的赌客过来“砸场”。石某还没来得及为自己辩解几句,脖子就被刘某掐住了。站在董某旁边的女子徐某威胁道,“先交五万,没钱剁手指,少一万剁一根手指”。接着,刘某扇了石某一耳光,几名男子将他按倒在地,刘某乘机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击打他右手。打了十几下,徐某喊停,命人搜石某身,搜出1.12万元现金和一张银行卡。徐某拿走现金,要石某打电话借钱,否则继续打他。次日凌晨,石某借到2.5万元,当场转至周某的银行账户。
凌晨三点,董某指使刘某、周某等人将石某带回市内,四人便将石某带到江汉区一家宾馆里看管起来。上午11时许,石某借到14800元并转账给周某才得以脱身。
11名被告当庭服法
2018年6月20日,该案移送至江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董某等人来自鄂、湘两地,平均年龄30岁,均无职业。
承办检察官认为,以董某、李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开设赌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以暴力和恐吓手段追讨赌资,聚赌多次并非法拘禁他人,违法行为达三次以上,具备“恶势力”要件,但其经济实力较弱、层次较低,对其所在领域未形成垄断,尚不满足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应定性为恶势力犯罪组织。2018年11月16日,江汉区检察院分别以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将该团伙11人诉至法院。罪证确凿之下,庭审时,11名被告全部认罪服法。(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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