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明确、暗语交流 陕西破获跨省猎杀濒危动物大案(2)
2018年8月,陕西省开展“秦岭山区社会治安整治行动”以来,陕西省宝鸡市眉县公安局成功摧毁一个横跨7省12市猎杀、运输、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团伙,截至2018年11月30号,抓获犯罪嫌疑人48名,破获非法猎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林麝案件12起,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熊案件4起,非法买卖国家级保护动物制品案件4起,非法狩猎案15起,查获黑熊、黄麂子、野猪等野生动物1029只。
央广记者雷恺拍摄
犯罪团伙分工明确行话交流 明知违法为牟利仍心存侥幸
在陕西省眉县一物流园冷库中,被猎杀的野生动物成堆地堆放着。2018年8月初,陕西省眉县公安局发现重要线索,一名逃犯刘某可能涉嫌猎杀野生动物。经初步侦查,发现刘某为逃避打击,隐藏在秦岭北麓山中,和王某联系紧密,两人涉嫌共同实施猎杀野生动物的犯罪。眉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6名,一个非法猎杀珍贵野生动物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眉县公安局刑侦局二大队大队长王海科在接受中国之声记者采访时介绍道:
“这都是我们在办案中扣押的一些动物。你看,这是亚洲黑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涉及的野猪肉有300多件,已经制成冻肉了。野猪可能有100多头。熊是两只整体的亚洲黑熊,4个熊掌,熊胆有两个。还有两个林麝,在山上已经被解剖了,当时把麝香取了!”
针对罪犯的作案手法,王海科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解释:“犯罪嫌疑人在交流过程中利用行业话语,比如说黑娃,当时我们不知道黑娃是啥东西,了解当地群众,群众说黑娃就是黑熊;你比如说林麝,行话就是香子,问了好多人才说就是林麝。从这里才发现他们捕杀的有些动物是有级别的,也就涉及到刑事犯罪。”
9月20日,专案组锁定王某的运输作案车辆,并对该犯罪团伙的作案轨迹和行动路线实施掌控。10月3日,专案组获悉刘某等人准备从山中运出猎杀的野生动物出售,根据作案车辆行驶路线,3个抓捕组分别在石头河检查站等地成功拦截两辆作案车辆,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当场查获被猎杀的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黑熊一只,作案工具“电锚”一套。涉嫌猎杀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苏某被捕后接受了审问。
警方:“你一共打了几次?”
苏某:“我和他们一共去四次。”
警方:“打了多少野生动物?”
苏某:“两只熊、两只野兔,一头豪猪,还有十几头野猪。”
警方:“野猪多少钱一斤?”
苏某:“7块。”
警方:“熊多少钱一斤?”
苏某:“50多吧!”
眉县公安局刑侦局副政委郭宏伟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主要是用电锚猎杀动物:“他们猎杀动物的方式主要是用电锚,一般是自制的,电压可以升高到一万多伏啊,动物碰上以后,立刻把你电死了。这个东西对人也是很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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