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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刑46人 江西11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宣判(3)

2019-01-25 11:04手机江西网浏览:
    2019年1月7日至1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省法院开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并向社会公布多起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处理结果。
  江西各地法院对2件3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9件96人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其中包括姜小平等15人涉黑案、范家宏等18人涉黑案,以及陈望等17人涉恶案等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各级法院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始终对黑恶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截至一月中旬,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案件15 件137人,生效11件 98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46人,重刑率达47 %。一审审结涉恶案件85件488 人,生效27件137人。一批重大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宣判,有力打击、震慑了犯罪。
  南昌
  姜小平等15人涉黑案件二审宣判
  2019年1月18日上午9点30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南昌姜小平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该院对被告人姜小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姜文军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等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六万元;对12名骨干成员、一般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1名被告人认为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依法改判。各被告人的亲属、被害人的亲属、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及各界群众旁听了宣判。中央电视台、江西卫视等多家中央和地方媒体进行了正面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重刑46人 江西11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宣判

▲庭审现场

  九江
  范家宏等18人涉黑案二审宣判
  1月7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武宁县范家宏等1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上诉一案依法作出二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范家宏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六十一万元。对其余17名骨干成员、一般成员及同案犯分别判处十年十个月到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基本案情
  范家宏自2012年以来,以汇东担保公司为依托,纠集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等人,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较稳定、具有一定规模的犯罪组织。该组织成员众多、骨干成员固定,层次分明,分工明确,具有一定的组织纪律。该组织利用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又为该组织生存、活动、发展提供保障。该组织成员根据范家宏指使或经其默许,大肆从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暴力讨债、殴打他人、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操纵村组选举,安排组织成员担任村组组长,强行插手村组征地拆迁及其他村组事务;安排组织成员进入学校,肆意插手学校管理事务,严重破坏学校教学环境;任意殴打他人,强占他人财物,欺压、残害群众,为非作恶,造成群众心理恐慌,在武宁县宋溪镇田塅村、武宁县职业中等技术学校及县城一带地域和武宁县民间借贷行业形成重大影响,严重干扰政府工作,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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