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盖不见了? 男子称盗窃14个井盖是为了换钱养猪
2019-01-23 14:14正义网浏览:次
正义网襄阳1月23日电(通讯员吕云帆)新装好的井盖频频被盗、工地上的建筑材料屡屡丢失,施工公司负责人想出对策,没想到却钓出“大鱼”。日前,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犯罪嫌疑人邵某某,对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嫌疑人肖某某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
昨晚装好的8个井盖不见了
近日,袁先生来到工地上一看,昨晚刚刚安装好的8个井盖丢了。
袁先生所在的楚天建设集团正在承建双沟镇建设路的建设工作,近段时间以来,工地上的路沿石、井盖等建筑材料频频被盗,“由于是露天施工,不好看管,对于这些小偷小摸的,真是防不胜防。”
刚刚安装好的井盖不见了,这让公司领导大为恼火,开会商议后决定,组织人员进行夜间巡逻。
11月3日晚,集团经理王勇带领着员工杨磊等多名员工开始了例行的夜班值守巡逻。“8点到11点,没什么动静,我们休息了半个小时又继续开始巡逻,”杨磊向侦查人员表示,一直等到4日的凌晨1点多左右,他们终于等来了动静。
偷井盖是为了换钱养猪
11月4日凌晨1点40分,邵某某驾驶着一辆大红色电动三轮车在双沟镇建设路附近行驶。当他行驶至永吉街一农业银行附近准备取钱时,感觉有人在跟着他。
带着这种疑虑,邵某某又行驶了一会儿。在双沟镇中心医院附近,身后的皮卡车突然按响了喇叭,邵某停了下来。
“你在搞啥子?”“我去买东西。”“你车上那是个啥子,让我们看看。”
听到这句话,邵某某骑上电动车就跑,皮卡车紧随其后将其逼停。邵某某下车夺路而逃,消失在夜色中。
原来,皮卡上坐着的正是王勇、杨磊等人。他们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了一直在工地附近转悠的邵某某,感觉其行迹十分可疑,便驾车悄悄跟随。
之后,邵某某在对话中突然逃跑,更加重了王勇等人对他的怀疑。果然,他们在邵某某车上发现了撬棍,撬棍经过改装,专门用于偷窃井盖。
根据王勇等人提供的线索,警方于11月24日16时许将邵某某抓获。
据邵某某交代,10月8日凌晨2时许,其在襄州区双沟镇建设路附近用撬棍将路边的井盖撬松后盗走,一共盗得5个圆形井盖、1个方形井盖。10月13日凌晨1时许,邵某某又在双沟镇建设路附近盗走4个圆形井盖,4个方形井盖。
“其实我开始偷井盖是准备用来给自家猪圈用的”。邵某某辩解称自己偷井盖是为了换钱养猪。
回头一看才发现是赃物
随着邵某某的落网,警方将回收赃物的肖某某也连夜抓获。
肖某某交代,其与肖某某是偶然认识的,两人分别于11月15日、11月24日两次交易。肖某某以每斤9毛的价格,共收购14个井盖,共计700余元。
“你是否向邵某某询问井盖来源?”面对警方的询问,肖某某表示,自己并没有询问,但知道收购井盖是违法的,还是挡不住利益的诱惑。“我回头一看,才发现收购的都是井盖,而且都是完整的,成色比较新,这时我意识到这些井盖是赃物。”
经襄州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邵某某盗得并出售给肖某某的14个井盖价值为6214元。
襄州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使用中的城镇公共交通道路上的下水井盖,放任危害公共的后果,足以使不特定的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处于危险状态,建议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肖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建议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责任编辑:刘晓方)
昨晚装好的8个井盖不见了
近日,袁先生来到工地上一看,昨晚刚刚安装好的8个井盖丢了。
袁先生所在的楚天建设集团正在承建双沟镇建设路的建设工作,近段时间以来,工地上的路沿石、井盖等建筑材料频频被盗,“由于是露天施工,不好看管,对于这些小偷小摸的,真是防不胜防。”
刚刚安装好的井盖不见了,这让公司领导大为恼火,开会商议后决定,组织人员进行夜间巡逻。
11月3日晚,集团经理王勇带领着员工杨磊等多名员工开始了例行的夜班值守巡逻。“8点到11点,没什么动静,我们休息了半个小时又继续开始巡逻,”杨磊向侦查人员表示,一直等到4日的凌晨1点多左右,他们终于等来了动静。
偷井盖是为了换钱养猪
11月4日凌晨1点40分,邵某某驾驶着一辆大红色电动三轮车在双沟镇建设路附近行驶。当他行驶至永吉街一农业银行附近准备取钱时,感觉有人在跟着他。
带着这种疑虑,邵某某又行驶了一会儿。在双沟镇中心医院附近,身后的皮卡车突然按响了喇叭,邵某停了下来。
“你在搞啥子?”“我去买东西。”“你车上那是个啥子,让我们看看。”
听到这句话,邵某某骑上电动车就跑,皮卡车紧随其后将其逼停。邵某某下车夺路而逃,消失在夜色中。
原来,皮卡上坐着的正是王勇、杨磊等人。他们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了一直在工地附近转悠的邵某某,感觉其行迹十分可疑,便驾车悄悄跟随。
之后,邵某某在对话中突然逃跑,更加重了王勇等人对他的怀疑。果然,他们在邵某某车上发现了撬棍,撬棍经过改装,专门用于偷窃井盖。
根据王勇等人提供的线索,警方于11月24日16时许将邵某某抓获。
据邵某某交代,10月8日凌晨2时许,其在襄州区双沟镇建设路附近用撬棍将路边的井盖撬松后盗走,一共盗得5个圆形井盖、1个方形井盖。10月13日凌晨1时许,邵某某又在双沟镇建设路附近盗走4个圆形井盖,4个方形井盖。
“其实我开始偷井盖是准备用来给自家猪圈用的”。邵某某辩解称自己偷井盖是为了换钱养猪。
回头一看才发现是赃物
随着邵某某的落网,警方将回收赃物的肖某某也连夜抓获。
肖某某交代,其与肖某某是偶然认识的,两人分别于11月15日、11月24日两次交易。肖某某以每斤9毛的价格,共收购14个井盖,共计700余元。
“你是否向邵某某询问井盖来源?”面对警方的询问,肖某某表示,自己并没有询问,但知道收购井盖是违法的,还是挡不住利益的诱惑。“我回头一看,才发现收购的都是井盖,而且都是完整的,成色比较新,这时我意识到这些井盖是赃物。”
经襄州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邵某某盗得并出售给肖某某的14个井盖价值为6214元。
襄州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使用中的城镇公共交通道路上的下水井盖,放任危害公共的后果,足以使不特定的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处于危险状态,建议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肖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建议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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