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赌男子租借他人房屋假卖真骗 外逃5年精神几近崩溃(2)
2019-01-11 11:13正义网浏览:次
正义网上海1月10日电(通讯员顾承骁)赌徒为偿还高利贷偷偷变卖父母房产,非但不知愧,反而从中受到“启发”,多次假借房东之名转卖出租屋,骗得被害人定金、购房款近70万元,畏罪藏匿多年后终落入法网。近期,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董某依法批准逮捕。
现年40岁的董某是松江本地人,从小家境优渥。身为独生子的他本应过得惬意,但因10年前沉迷于赌博,自此走上了不归路。先是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后因涉嫌合同诈骗畏罪潜逃、藏匿达5年之久。直至2018年6月份,民警将他从棚户区中“揪出”,才让这个父母眼中的“不孝子”、妻子口中的“寄生虫”以及他的罪行暴露在阳光之下。
沉迷赌博机当“老赖”被判刑 出狱后私自卖家产再赌
2008年,当时还不到30岁的董某接触到一款名为“飞禽走兽”的老虎机游戏,自此以后就沉迷其中,在小小的荧光屏前一坐就是一天。董某把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来玩这个赌博游戏,妄求以小博大靠此赚钱,最后把老底输了个精光。为了翻本,董某孤注一掷,几乎透支所有的信用卡,但很快再次输得干干净净。这一次,他不仅赔光赌本,就连自己的基本生活费都难以保障。面对银行的反复催款,他索性当起了“老赖”。2009年,董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刑满释放后,董某并没有痛改前非,还一心想着“转运”。四处举债的他不惜借高利贷下重注回本,结果事与愿违。面对临门的债主,无计可施的他把手伸向家里的动迁集资房。2013年3月,他伪造了一张购房收据,又偷出拆迁安置协议,瞒着父母在一家房产中介把自家的动迁房挂上了牌。为了快速出手,董某以30多万元的低价把房子卖给了下家,房屋交易后,他没有丝毫愧疚,变得越发大胆起来。
租来的房子谎称自己所有 一套房骗两笔定金
2013年6月,在沪务工的金先生在松江新桥地区看中一套二手房,经中介公司搭桥,他与“房东”董某谈好以80多万元的总价成交。因该房屋当时属于大产权房,产权证还没办下来,金先生便与董某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商定三个月后签订买卖合同,随后金先生交了3万元定金。
在此之后,金先生隔三差五询问中介房东产权证办理进度,每次得到的消息都是“快了,快了”。直至当年9月,金先生被通知产权证马上办下来。但当金先生与董某联系时,发现怎么也找不着人影。经房产交易中心证实,金先生发现这套房子的权利人依旧是房产开发公司,署名刘某,而一直与其磋商买卖房子的董某根本不是真正的房主。
原来,2013年4月份,董某从真正的房东处租下房子后,就开始谋划以假卖真骗的方式筹措赌资。为了增加可信度,他伪造了与刘某签订的居间合同、购房发票和公证书等一系列材料。而在金先生之后,买家许女士也被骗取定金4万元。董某之后迅速“转移阵地”,逃之夭夭。
身份暴露卷款潜逃 5年后落网
2013年8月,董某在另一处出租房故技重施,伪造相关购房发票“反客为主”,以60余万的总价成交卖给购房者张先生,当天下午张先生就把90%的购房款打给了董某。交易完成后,董某告诉张先生房子目前还在出租,如果张先生愿意可以把房子继续租给房客。
张先生联系这位房客发现,董某颠倒黑白,根本不是房屋的所有人,而他口中的“房客”才是真正的房主。真房主告诉张先生,两天前他就与董某解除了租赁合同,因为他在自来水收费处办理业务时发现房屋的户名已经被偷偷改成了董某,据工作人员反映董当时提供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才更改成功的。张先生听到这个消息后,意识到自己被骗,迅速报案,然而此时董某早已离开松江,卷款潜逃了。
现年40岁的董某是松江本地人,从小家境优渥。身为独生子的他本应过得惬意,但因10年前沉迷于赌博,自此走上了不归路。先是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后因涉嫌合同诈骗畏罪潜逃、藏匿达5年之久。直至2018年6月份,民警将他从棚户区中“揪出”,才让这个父母眼中的“不孝子”、妻子口中的“寄生虫”以及他的罪行暴露在阳光之下。
沉迷赌博机当“老赖”被判刑 出狱后私自卖家产再赌
2008年,当时还不到30岁的董某接触到一款名为“飞禽走兽”的老虎机游戏,自此以后就沉迷其中,在小小的荧光屏前一坐就是一天。董某把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来玩这个赌博游戏,妄求以小博大靠此赚钱,最后把老底输了个精光。为了翻本,董某孤注一掷,几乎透支所有的信用卡,但很快再次输得干干净净。这一次,他不仅赔光赌本,就连自己的基本生活费都难以保障。面对银行的反复催款,他索性当起了“老赖”。2009年,董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刑满释放后,董某并没有痛改前非,还一心想着“转运”。四处举债的他不惜借高利贷下重注回本,结果事与愿违。面对临门的债主,无计可施的他把手伸向家里的动迁集资房。2013年3月,他伪造了一张购房收据,又偷出拆迁安置协议,瞒着父母在一家房产中介把自家的动迁房挂上了牌。为了快速出手,董某以30多万元的低价把房子卖给了下家,房屋交易后,他没有丝毫愧疚,变得越发大胆起来。
租来的房子谎称自己所有 一套房骗两笔定金
2013年6月,在沪务工的金先生在松江新桥地区看中一套二手房,经中介公司搭桥,他与“房东”董某谈好以80多万元的总价成交。因该房屋当时属于大产权房,产权证还没办下来,金先生便与董某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商定三个月后签订买卖合同,随后金先生交了3万元定金。
在此之后,金先生隔三差五询问中介房东产权证办理进度,每次得到的消息都是“快了,快了”。直至当年9月,金先生被通知产权证马上办下来。但当金先生与董某联系时,发现怎么也找不着人影。经房产交易中心证实,金先生发现这套房子的权利人依旧是房产开发公司,署名刘某,而一直与其磋商买卖房子的董某根本不是真正的房主。
原来,2013年4月份,董某从真正的房东处租下房子后,就开始谋划以假卖真骗的方式筹措赌资。为了增加可信度,他伪造了与刘某签订的居间合同、购房发票和公证书等一系列材料。而在金先生之后,买家许女士也被骗取定金4万元。董某之后迅速“转移阵地”,逃之夭夭。
身份暴露卷款潜逃 5年后落网
2013年8月,董某在另一处出租房故技重施,伪造相关购房发票“反客为主”,以60余万的总价成交卖给购房者张先生,当天下午张先生就把90%的购房款打给了董某。交易完成后,董某告诉张先生房子目前还在出租,如果张先生愿意可以把房子继续租给房客。
张先生联系这位房客发现,董某颠倒黑白,根本不是房屋的所有人,而他口中的“房客”才是真正的房主。真房主告诉张先生,两天前他就与董某解除了租赁合同,因为他在自来水收费处办理业务时发现房屋的户名已经被偷偷改成了董某,据工作人员反映董当时提供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才更改成功的。张先生听到这个消息后,意识到自己被骗,迅速报案,然而此时董某早已离开松江,卷款潜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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