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中赌局揭秘:打游击设暗哨 “股份制”有分红(3)
2019-01-11 09:46北京青年报浏览:次
“分红、发工资”吸引赌徒入伙
在拉客参赌的同时,李某等人通过分红、放水、发工资等形式,让部分赌客卷入其中成为“股东”,促使赌局得以不断延续。
赌客易东(化名)原本是个小有资产、家境殷实的小老板,今年不到30岁。但半年间,他便颓废沧桑了不少。
2017年底,易东的一个朋友说有个赌场很好玩,要带他一起去开心一下。易东以为朋友所说的地方,不过是跟他平时打牌的麻将馆没什么两样。
然而,朋友告诉他,他们有一群相对固定的圈子,如没有熟人引荐,生人很难靠近。
易东顿时感觉这个赌场很新鲜。果然一进赌场,他就被现场的气氛感染了,人人都是一副亢奋的样子。很快易东也投入了“战斗”。几个来回下来,就“利索”地输掉了20多万元。短短几个月时间,更是输掉了200多万元家产,还外带抵押了两台价值30余万元的车。
因担心输到精光易东会向公安机关举报,也为了吸引其继续参赌,场主代某便将易东吸纳为“股东”。每场赌博结束后,都会向他发放几千元分红,使其觉得如果赢了可能翻本,即使输了也有甜头可尝。
而这些人正是利用了赌徒们的这种心理,牢牢抓住了“财源”。
除了像易东这样的城里人,团伙还通过此类伎俩,将一些赌场周边的村民引诱入局。犯罪嫌疑人刘某便是其中之一。
45岁的刘某是十堰市黄龙镇一村民。在听说附近乡镇有人开赌场后,闲来无事的他,便抱着看热闹的心理去了现场。看刘某不会也不敢玩牌,李某等人便以高额利息,引诱其在赌场放贷。经不住诱惑的刘某,很快便成为该团伙的成员。
进出赌场次数多了,刘某也开始试着赌博。结果一发不可收拾,赌瘾也越来越大。
前科累犯被捕后仍存侥幸心理
办案中民警发现,这些人大部分无固定职业,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多有犯罪前科,有些甚至是累犯。
主犯代某、杨某等人均有开设赌场罪、赌博罪前科,长期以来靠开设赌场来维持生计获取暴利供其挥霍。赌场雇请了有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前科的王某某兄弟俩,专门在赌场内部维持秩序。负责为赌场提供资金的王某曾因故意伤害而被警方处罚,但他为了清偿债务,不思悔改,铤而走险参与开设赌场。
这些惯犯在与警方的周旋中,逐步摸清了一些反侦查套路。开设赌场期间,王某只要没事就到赌场附近的辖区派出所周围望风、巡逻,将派出所的警车数量、车牌号等情况默记在心中,一旦有警车出所,立即将情况通知赌场,导致辖区派出所多次抓捕失败。
他们还教唆赌客均用现金交易,又无输赢账本,导致很多案件关键核心证据灭失。加上涉案人员错综复杂,违法犯罪行为既有交叉也有独立。且到案后,很多犯罪嫌疑人避重就轻。因此,很多案情只能依靠口供反复核实。
一场参赌人员最多达百余人
据统计,在公安机关查处前,该团伙陆续在湖北十堰城区周边、郧阳区等地累计开设赌场140余场次,并将赌场辐射至河南淅川、陕西漫川、西安市区等十堰周边地区,涉案资金达1000万以上。
经查实,该流动赌场共组织参赌人员黄某文、金某飞等上百人次到赌场参与赌博。每场参与赌博人员基本固定在20人以上,最多时曾达100余人。因此,经常会出现部分赌客被推挤以致无法下注的情况。
每场资金流量巨大。赌场专职理财的张某强、王某涛交代,每晚抽取的利息少则数万,多则数十万。参与放码的唐某等人通过放高利贷,每次获利在5万元以上。
截至1月8日,到案的5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移送起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侦办中。(记者 叶婉 通讯员 刘英 杨启帆)(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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